提高农民收益还须双管齐下
    2008-05-16    北京 詹慧龙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不断上涨,其中今年一季度同比上涨8%,这是近十年来单季CPI涨幅首次达到8%。居高不下的CPI,引起了人们对物价的关注。由于在我国CPI构成中,食品权重高达32.4%,这引发了人们对农产品涨价的高度关注。许多人认为,农产品的涨价会给农民带来较多的实惠,并刺激其扩大生产。事实果真如此吗?
  调查表明,农产品涨价确实给一部分农民带来了实惠,但并非所有农民都在涨价中得到了好处。因为大多数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实际上是生产成本提高的一种直接反映,而并非是农产品价值的理性回归。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主要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一路看涨,大多数涨幅都在30%以上。与去年相比,尿素(每袋100斤)的价格从75元涨到95元,二铵的价格从每袋140元涨到200元。与此同时,农业用工费也上涨了一半甚至翻了一番。在这样的情形下,一部分农产品不仅无法盈利,连保本持平都很艰难。以粮食为例,在吉林,一等标准水(14%)玉米挂牌价为0.72元/斤,与2006年同等级玉米挂牌价相比,每斤仅上涨1分钱,剔除通胀因素,2007年玉米挂牌价实质上每斤净减少近5分钱;在河南,每亩小麦的生产收益比上年减少了44.27元。农业部的调查数据显示,在粮食主产区,农民每卖一斤粮食所获得的利润,比上年减少了0.105元,而在有些地方,农民每种一亩粮食,要亏本200-300元。即便是价格涨幅较大的蔬菜和畜禽产品,也出现了赢利减少的情况。可见,在涨价形势下,不少农民不仅没有得到更多实惠,反而还承受了更重的成本负担。这销蚀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也减弱了农户持续投资的能力。
  产销环节的利益分配机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的收益。比如,在粮食产销各环节的总成本中,生产环节占73.9%,其他环节占26.1%;在总利润中,生产环节占26.45%,其他环节占73.55%。可见,农产品产销的大部分利润都由运销环节瓜分了。投资能力最弱的农民,承担了与自身能力不相称的高成本,却分享着很少的回报。农产品尤其是食品是需求刚性较强的一类产品,其需求量与价格变化的关联有限,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却与价格关系密切。高投入低回报的现实已经将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挤出了农业领域,影响着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在农业生产成本增加而农民收益未见改观的情况下,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必然不断减弱,农产品短缺的风险必然提高。
  要解决这一问题,还须双管齐下。
  首先是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各环节的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加强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的投入,通过科技的力量,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推进政府主导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的建立,完善农业生产的风险补偿机制。
  其次是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较为合理的工农产品比价关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确定合理的农产品保护价政策。为平抑因为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带来的终端产品价格上涨趋势,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适度调控其他环节的收益比率,压缩流通环节的利润空间,同时推行合理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制度,并辅以其他调控手段,逐步完善全社会的市场价格体系。
  第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农资质量和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趁机涨价的行为,降低农民生产的成本;适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指导农民合理组织生产,防止盲目生产导致的农产品市场波动和生产收益下降。政府应根据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的特点,综合采取政策、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农民的生产收益。只有这样,农民才能安心生产,农产品供应的紧张局面才能得到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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