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导致房价上涨?
    2008-03-07    广东 叶扩    来源:经济参考报
  “‘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把开发商都当成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和过街老鼠不公平。”在3月4日的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分组讨论中,身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的政协委员穆麒茹屡出“麻辣语录”。谈到拆迁时遇到的“钉子户”,穆麒茹直言:“‘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新快报》3月5日)
  当全国人民都把目光投向高房价时,当房价等话题再次成为“两会”的热点时,开发商摆出了一副无辜者的样子,把“钉子户”推到了前面。日前有房地产商就说高房价是政府造成的,现在又说“钉子户”是罪魁祸首。
  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已经进入利益博弈的时代。而利益博弈时代最需要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的被尊重。在我们的价值中,最值得尊重的应当是对产权或利益的尊重,而不是为了提高效率,就可以用暴力和强迫的方式,占有别人的财产,包括房子。在市场经济中,对于分化了的利益和各有所属的财产的尊重是至关重要的,无论这种利益和财产是属于强势群体还是属于弱势群体的,是属于多数人的还是属于少数人的。都应得到尊重。事实上,“钉子户”的出现,更多的是开发商对拆迁户利益的不尊重。
  有专家早就指出,如果说房地产经济中强势的一方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地方政府和投机者组成的话,那么,另外的一方则是失地农民、城市中的拆迁户和普通的购房者。而在这两者之间,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存在一种事实上的财富掠夺关系。并且掠夺始于土地的获得。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强行拆迁、野蛮拆迁、违法拆迁,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一个焦点。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是有个别“钉子户”漫天要价,无视公共利益,但这主要适用于非商业开发。而且,我们必须看到大多数的拆迁户,包括钉子户在内,他们的利益在拆迁补偿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于是,在低价征用的土地上,房地产开发商用工资低廉的农民工建起的房子,却成了价格扶摇直上的商品。在高房价面前,对于那些不得不买房的人(包括拆迁户),经济压力将更为沉重。
  由此可见,高得离谱的房价,决不是也不可能是钉子户造成的。对于相当部分的拆迁户来说,拆迁意味着一种被剥夺的过程。那么,在利益博弈面前,难道有些拆迁户不满拆迁补偿时,以“钉子户”的特殊而无奈的方式表达利益,为什么就可以定为“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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