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IV应成为政府采购的标准
    2008-02-27    童冰    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从新的汽车环境政策实施以来,北京在今年1月1日率先实施了国IV燃油标准,新的环境政策使各大汽车厂商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一时间国Ⅲ车型的退市、国IV新车的逐步推出等不同的市场策略也应声而出,将国IV炒得沸沸扬扬,令“国IV”成为年初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而政府公务用车采购这块“大蛋糕”长久以来一直吸引着众多汽车厂商的目光,赢得政府采购市场一直被各汽车厂商当作提升产品价值、扩大市场份额的法宝。政府采购用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对有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都成为国家政府,甚至是汽车企业不可避免地需要审视社会责任的问题。
  而国内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经过长期发展,正逐步走向成熟,并且在政府公务用车采购中所占的比例也随之不断增大,基本改变了几年前进口汽车、合资品牌一统天下的局面。在2007年中央政府公布的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项目中,一汽轿车、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吉利汽车、华晨汽车、哈飞汽车、长城汽车等自主品牌纷纷中标,被纳入政府采购的目录。而即将开启的2008年政府采购大门,在“绿色奥运”、全社会倡导节能降耗的时代背景下,不仅要求政府部门采购的汽车要更加节能、环保,同时国家还会从预算上加以更加严格的控制。
  众所周知,国IV排放标准意味着更少的有毒气体排放,更高的燃油使用标准,更安全、更环保的生态环境创建,无论是对于车还是对于人来说都大有裨益。更重要的是,它还向公众传递了一种对国家环保政策的积极态度,同时也为日后投放国IV车型定下了一个样板,为市场竞争制定了一个规范。而对政府来说,积极响应国IV燃油标准,在政府采购中落实环保政策,真正支持达标车型采购,这将对国家环保战略和生产企业无疑都是极大的支持,同时起到了榜样的作用。

相关资料:国Ⅳ汽车排放标准解读

  国Ⅳ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根据规划,北京市明年初对全市新增机动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Ⅳ排放标准”),具有国Ⅳ标准的汽车燃油将在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全市供应。

    国Ⅳ汽车排放标准与欧IV汽车排放标准的区别:

  据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罗毅介绍说,中国轻型汽车国Ⅲ、国Ⅳ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上与欧Ⅲ、欧Ⅳ标准完全相同,但在实验方法上作了一些改进,在法规格式上与欧Ⅲ、欧Ⅳ标准有很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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