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是垄断企业应担起的社会责任
    2008-01-11    作者:鲁宁    来源:东方早报
  年关临近,坊间各种涨价传闻再度绷紧了民众尤其是生活困难民众的敏感神经。让人不安的是,国际市场上原油和粮食等初级产品的价格仍在上涨,这导致国内价格上涨的压力不断上升,特别是最近国际市场上原油期货价格一度突破100美元,是否会在国内市场上引发传导效应,使物价产生连环上涨,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密切关注。
  党和政府对当下物价走势有清醒把脉,继去年全年特别是下半年密集出台一系列针对性调控举措后,温家宝总理于前天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其中特别提到,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等不得提高。在物价变动处于敏感之时,这个决定切中了当前物价走势的命脉,对稳定民心将起到重要作用。
  人所共知,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系国有垄断供给,供气、供水、供暖及城市公共交通等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用品或公共服务,经营者都姓“国”。这种垄断体制保证了企业有稳定的盈利渠道,但也正因如此,需要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这方面,我国的垄断企业显然还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资委负责人在就此发表的谈话中明确指出,从整体看,中央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方式和方法也有待规范。我们认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扼制涨价冲动,就是目前国有垄断企业履行责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垄断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并不是对垄断企业的额外要求。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利用垄断资源获利丰厚,但普通老百姓很少直接受惠于垄断企业的盈利,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关切点。国资委负责人的谈话中说到,2003-2006年的第一个业绩考核任期中,中央企业平均每年销售收入增加1万亿元,实现利润增加1000亿元,上交税金增加100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由5%提高到10%;总资产报酬率由5%提高到7.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44.4%。这些企业能够取得长足发展,企业自身进行了良性改革,促使企业经营出现大发展,固然是重要原因,但除此以外,它们垄断了国有资源,也是一个不可排除的因素。因此,要求垄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价格稳定,是这些垄断企业在受惠于垄断资源后反哺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符合其作为国有垄断企业的天然属性。
  近年来,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和提案。可以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的殷切期望和广泛要求,是改革开放发展到当前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就当前来说,稳定物价已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垄断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因此,我们吁请垄断国企在保障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任务面前,讲政治、顾大局、主动担当国企的社会责任,不打折扣地执行国务院政令,替百姓、替国家分忧解愁。当然,我们应该看到,有些在国内看来是垄断的大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如果从全球市场范围来看,他们的一些资源获取也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状态中。因此,当前的稳价政策有个限定词“近期”,如果长时间搞调控限价,必然扭曲市场,产生新问题。对此,管理层和社会各阶层不可不察。
  稳定当前物价就是稳定民心。只要做到上下协力、政令畅通,逐级执行过程不打折扣,外加中央增加供给的各项扶持政策和举措逐步进入见效期,防止“明显通胀”的调控目标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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