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岂能容忍如此罪恶
    2008-01-10    新华社记者:张先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个用手机拍摄城管人员与农民冲突的过路人,被几十名城管人员活活打死。目击者说,雨点般的拳头落在他身上长达五分多钟。发生在湖北省天门市的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一目标,任重道远。
  1月7日下午,天门市城管局下属的环卫局工作人员到市郊湾坝村倒垃圾,被村民堵在路口。17时20分左右,50多名城管人员到现场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路过的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见状,下车用手机拍摄现场情景,被城管人员围攻殴打,当场死亡。
  当天门市城管人员高举拳头抡向无辜的魏文华时,他们肯定知道自己在犯错乃至犯罪,因为即使是一名两三岁的小孩,也会记住父母的叮咛:“打人是不对的”。可是,这些人的拳头竟是如此之硬、如此之密集,硬是将一个41岁的汉子打得没了呼吸。
  罪恶的拳头打在魏文华身上,疼在一切有良知的人心上。城管人员打死人案件,这不是第一起。就在20多天前,长沙市一个叫田秋科的人刚被城管人员打死。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种恶性事件会不断发生?
  客观地说,近年来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群众深恶痛绝的“打、砸、抢、掀、吼、骂”等粗暴执法行为明显减少。但是,死人事件不断发生的现象表明,少数地方的城管人员依然信奉权力至上主义、暴力是维护权威的必要工具。魏文华只是偶然间想记录一点事实,就被天门市的城管人员集体殴打致死,在这些人心目中,除了管理者的权威,哪里还有半点法律意识、服务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不少地方对城市管理实行归口,城管部门的职能空前扩大,但城管队伍的素质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城管人员权力意识恶性膨胀,削弱了政府规范城管执法的效果。职能的扩大如果不是建立在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的基础上,管理行为本身就会对公序良俗造成严重危害。
  天门市城管人员集体殴人致死案中的24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草菅人命的不法分子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除了那些直接责任人外,还有谁该承担用人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都应当给人民一个交代,还死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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