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均衡发展不能指望“转移支付”
    2008-01-07    作者:童大焕    来源:东方早报
  在直辖市之外,2007年中国内地共有13个城市进入“3000亿元俱乐部”。上榜的13个城市中,5个集中在长三角地区,4个集中在珠三角地区。而2006年,还有甘肃、贵州、海南、青海、西藏五个省级行政区的GDP没有迈进3000亿元的门槛。根据2006年的统计,排在第一名的广州市GDP几乎相当于10个青海省。
  我看到很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评论,对此几乎是一片惊呼。一些人感叹区域经济发展中也存在“马太效应”,建议通过政策协调使富裕城市相对均匀地分散于各地。有人说“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也难称春,万紫千红才是春,建议国家要求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实现对口的协作和帮扶,有序引导资金流和产业链向中西部地区延伸,等等。
  呼吁区域间均衡发展的人们,很多时候是停留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过高估计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而忽视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地缘、人口、环境、行政管理等因素。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人口越密集的地方,各种成本包括交通、通讯、时间乃至行政成本往往反而越低,这也是不同地区效率高低差距的重要原因。而市场的最重要功能,就是通过资源自动流到效率最高的地方,通过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效益和效率最大化。试图用简单的计划经济办法,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用权力的力量而不是市场的力量人为加大地广人稀地区的“转移支付”,其结果往往进一步提高人均经济成本,而非提高经济效率,走的是无效率、低效率甚至反效率的道路。在这个问题上,救世主式的道德批判和诗人式的浪漫主义理想情怀不仅于事无补,而且有害。我们应该尊重科学经济规律,告别简单的文学批判,回到学术理性的轨道上来。
  真正的“均衡发展”,应该是一种“市场均衡”,而不是“行政均衡”。市场均衡需要两个基本前提条件:一是产权明晰,二是资本、资源和劳动力自由流通。归根结底是自由,产权明晰也是为自由流通自由交易作基础。
  面对地区发展效率不同、区域间差距越来越大的事实,我们更应该考虑的,不是加大转移支付,而是如何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无障碍的自由市场,让资本、资源和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毫无阻力地自由流动。比如改革户籍管制政策,实现公民的迁徙和居住自由。政府应该通过积极推进限制人口流动的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给予人民自由选择居住和工作地点的权利,让人民自由支配自己拥有的人力资本,从而实现个人收入的最大化。
  如果人口自由迁徙自由流动的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同时各种要素资源产权明晰,一些生产效率较低的地方和产业,就会出现人口减少而要素资源逐渐集中的趋势,从而使这些产业和地区通过“规模效应”的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在今天,这样的要素资源集中和交易却受到和户籍壁垒一样的制度性限制,典型的就是农民的土地、房屋和林地产权尚不明晰,使农业、林业等经济呈现越来越细碎化的特征。
  没有土地、房屋等要素的产权明晰和自由流动,没有人口的自由迁徙自由流动,转移支付也好,西部大开发也好,新农村建设也好,都无力改变从区域到个人的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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