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要有强烈的股东意识
    2007-12-28    作者:高鹤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Wind资讯统计,2007年的新股IPO家数为120只,合计募集资金高达4469.96亿元,是2006年新股IPO募集资金量的2.7倍。
  笔者不得不感叹资本市场强大的资本形成能力!这么短的时间,这么快的速度,这么多的资金进入到了市场竞争的最前线。设想,假如没有资本市场的这种强大的融资功能,依靠企业的滚动发展,资本形成的速度会是什么样呢?
  感叹的同时,笔者不自觉地想到了“股东意识”这个词。企业的管理者和企业的投资者有强烈的股东意识吗?
  一个客观事实是,随着资本市场功能的越来越强大,企业管理者和企业所有者越来越趋向分离。尽管在目前的中国资本市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还是国有控股,国家对企业管理者有着强大的约束、监督和控制能力,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管理者和所有者分离的趋势将会发展得越来越快。
  正是因为这种客观事实,所以人们有理由要求企业管理者要有强烈的股东意识。因为,这种事实的一个方面是国有控股,那么控股的股东对管理层具有强大的支配能力,而这种支配能力相当程度来源于行政系统,管理层会把行政系统的需求作为自己的需求吗?这种事实的另一方面是股权分散化,被分散化股权的股东们对管理层的约束力非常微弱,管理层有各种方式去忽略这种约束力。再有,由于这种分散化,管理层具有越来越大的独立空间,加上他们直接在运营企业,具有强大的信息优势,有意过滤和隐瞒部分信息就可以为自己谋取巨大的利益。
  如何防止企业管理层这种可能的道德风险?纯粹的“股东”需要的是资本回报率,需要管理层把资本投向最有效率的市场,需要管理层具有高度的创新精神、完全的责任感、用效率建立起来的强大的竞争力。前面所说的客观事实会不会妨害这种“股东意识”呢?
  所以,在资本市场展现出巨大融资功能的同时,必须有一种制度设计,使管理层能够与一般投资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同时,又能得到一般投资者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使小股东利益和大股东利益有效联系起来,这样,才能培养真正的“股东意识”。
  除需要企业管理层具有强烈的股东意识之外,还需要参与这个市场的一般投资者也要具有强烈的股东意识。
  目前,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相当大一部分是抱着投机心态的,直接动力是“赚钱”,“赚钱”的手段是博取市场波动的差价,较少去关心企业的运行。这种博取差价的心态造成的直接结果是,市场巨幅波动,在这种波动中,大部分投资者赢利甚微,不少甚至亏损。而“股东意识”要求投资者把眼光真正地投向企业本身: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如何?企业管理者尽职尽责而且非常优秀吗?企业运营历史稳定并且是持续成长的吗?企业的管理质量、战略方向、竞争行为究竟如何?这是真正的股东应该关心的问题。所以,强烈的股东意识是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成熟的标志。
  “股神”巴菲特一生固守理性投资原则,只投资企业本身而非股票,从来不理会股价每日的涨跌。他的投资方法遵循着四大原则:企业原则、经营原则、财务原则和市场原则。
  当普通投资者都开始关注企业本身而不是仅仅关注股价的波动时,便会产生一种约束和激励功能,因为投资者“用脚投票”——购买或者抛售;尤其是当市场的表现与管理层利益通过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约束和激励的结果就是使企业最终回到成长的主题上来,推动企业竞争力的形成。当所有的上市公司追求成长,中国经济的质量就有了保障。
  所以,我们需要市场参与的各方都具有强烈的股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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