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药不再冬眠需药品定价体制改革
    2007-09-17    作者:吴睿鸫    来源:燕赵都市报

  因为大量廉价药在市场上长期“冬眠”不醒,一些病号只能望病兴叹,甚至变得孤立无援。国家一方面应积极尝试建立廉价特效药储备制度,另一方面,也必须确保医院为廉价药大开“绿灯”。
  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副主任卢风霞15日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说,现行国家药品定价原则处于不断完善之中,目前正在探索将药品临床价值列入定价因素。国家发改委官员称,大量质优价廉的廉价药因利润不高而无人生产。(《长江商报》9月16日)

  应当说,完善后的国家药品定价机制一旦启动,会给生产质优价廉的药企带来生产动力,它不仅能使廉价救命药重新返市,更为重要的是,会给老百姓“看病贵”的坚壳撕开一条口子。
  所谓廉价药,是指各类医疗机构普遍使用的、用于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和抢救性药物。由于利润低,这类药品中的许多种,已在市场上慢慢消失。一些有效而常用的廉价药,不是在市场上多年不见,就是经常断货。
  正因为有大量廉价药长期“冬眠”不醒,一些病号只能望病兴叹,甚至变得孤立无援。譬如说,上海一名六岁的孩子因为缺药而命悬一线,他急需的“救命药”不过是一种十几年前普遍应用于临床、每支只有2元钱的特效药—————复方新诺明;可是病人家属、医生四处寻找,都买不到这种廉价药,最后还是借助网络的力量,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在江苏兴化的一家药店里找到了它。而类似这种“急寻廉价救命药”的事件,近年来在许多地方时有发生。
  面对廉价药纷纷退市,如果仅仅把板子打向药厂,似乎也显得有失公允。因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天性,也是它们的权利。许多廉价药尽管药效显著但利润极低,在微利甚至亏本的压力下,指望市场化的企业充当救死扶伤的“活雷锋”,恐怕并不现实。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经济”,它自身也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局限性,有时候更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及时出手,才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导航”,以及为失效的市场充当“指南针”。既然廉价药在市场中有受排挤甚至遭淘汰之虞,而老百姓又须臾离不开它,则政府职能部门自然有义无反顾地站出来,唤醒“沉睡”的廉价药的责任。
  必须承认,目前国家正在探索的药品定价原则,其主旨是想提高廉价特效药的政府定价,让生产廉价药的企业有钱可赚,有利可图。但是,笔者觉得,政府只做这一点还远远不够,就目前来讲,要想真正唤醒沉睡的廉价特效药,至少还要做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国家应积极尝试建立廉价特效药储备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建立起类似制度,比如,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由政府指定一些药品厂家生产,然后在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保证这类药品的稳定供应。在我国,不妨由国家向定点药厂采购和财政补贴;抑或对承担这些药物生产的企业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保障其合理利润,调动其积极性。
  与此同时,医院要为廉价特效药大开“绿灯”。一项权威调查显示,年轻的临床医生对廉价药的认识几乎为空白,他们不愿或不敢给病人开廉价药。笔者的家人在医院当医生,也非常认同这项调查结果。大家明白,整个药品市场80%的药品都是通过医院流通的,如果医生不愿或不敢给患者开廉价药处方,那么这些对治疗最有效、最经济的药品,就很有可能被永远打入“冷宫”。因此,医院和医生作为廉价特效药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也必须修正自己的角色,真正把患者的利益放到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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