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投递能否撬动信访举报的热情
    2007-08-02    曹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四川省范围内凡寄往纪检部门的普通信件,从8月1日起都可以免邮资。此举是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初步估算,纪检部门一年将为此支付邮资约2万元。(《成都商报》7月31日)

  像政府利用利率杠杆调节股市一样,利率微调对股民的影响虽然很小,但起码传达了一种政府姿态。8毛钱的邮资虽然微不足道,却表达了纪委鼓励公民举报和检举的态度。但是,邮资免费就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的积极性吗?
  知公民者谓公民心忧,不知公民者谓公民何求!寄望免点儿邮资就能调动公民反贪积极性,未免低估了公民的权利感和道义感。在反腐败这个公共问题上,老百姓不是一个惟利是图、为一点小利斤斤计较的“理性经济人”,而是理性的政治人。他们深知腐败损害的是与每个人利益相关的公益,腐败中有自己的一分纳税。所以每个公民有着天然的权利意识和利益本能去反贪和检举,无须某种外在的利益刺激。
  前段时间,央视和某网站联手举行过一次“征集各地豪华楼堂馆所图片”活动,鼓励各地网友曝光当地豪华政府超标楼堂。这个活动一展开,就得到了网友的热烈回应,短短一周网友就张贴了无数张本地豪华楼所照片。这种井喷的举报热情说明了什么?说明我们的公民在监督公权和反腐上有着强烈的渴求,现在缺少的只是安全、有效、自主的监督和举报通道。
  当下妨碍公民行使举报、检举、监督等公民权利的,与邮资之类的蝇头小利毫无关系,而是公民在举报反贪上缺乏主导权。想像一下举报本地地税腐败的辽宁公民李文娟,一个公民为了举报与自己私益无关的腐败,连丢命都不惧怕,怎么会在乎几毛钱邮资?还有举报程维高的郭光允、举报慕马的周伟等等,谁为个人利益斤斤计较过?
  公民的举报热情下降,缺乏检举积极性,关键在于制度。既有的反腐,主要是纪委和政府主导的,由更高权力反较低权力的腐、大官治小官的贪、上级查处下级,纪委部门是反腐的主导者,而公民仅仅处于积极举报、提供线索这种参与性从属地位。发现线索,然后向上级部门或纪委写信、打电话甚至实名举报,然后被动地等待上级的调查、核实和惩处,主动权都掌握在上级手中。这种主导权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反腐,并不利于公民反腐败。一方面,公民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有关部门会不会认真看举报信,看了举报信会不会查处,会不会石沉大海毫无回音,会不会给被举报者通风报信,查处会不会严格依法,这些举报者都无从把握,只能被动地看别人脸色和行动,被动地期待反腐部门的清正廉洁。另一方面,公民很容易陷于危险境地,一来因为这时候举报者往往是孤身作战,无力与其他公民联合;二来因为举报信常会落到被举报者手中,报复在黑暗中等着自己。
  笔者认为,“检举信免费”是一个善政,表达了纪委鼓励反贪的姿态,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公民反贪成本。如果将其上升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的积极性”,却显高调与夸张,遮蔽了公民举报冷漠的根本原因,也低估了公民的道义感。由此想到政府的许多反腐举措,本身是好的,如反腐游戏、廉政短信、廉政扑克、廉政警句等等,但为什么一出台就激起时评家的炮轰和公众的反感呢?就在于其不顾现实地对这些“反腐小创意”的意义无限拔高,又是上升到廉政建设的高度,又说可以极大地遏制贪欲,好像一个“小创意”,从此就可高枕无忧天下太平了。若真如此,早就没腐败可反了,我们还忙活什么?既然你如此无视现实约束地高估一种政策,不坦承“反腐小创意”的局限性,公众当然会顺着你的高调,以理想的标准苛求政府政策。
  所以,如果不能治本,出台这类反腐创意时还是低调一点好,坦承局限性,坦陈制度的不足,宁可高估政策的强大阻力,低估政策的效果,也比唱高调好。这样,才能封住时评家那张苛刻、尖锐的嘴,营造出一个合作治理而不是内耗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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