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考察”怎么成了分赃盛宴?
    2007-03-29    吴俊    来源:经济参考报
    广州市天河区侨务外事办公室为了弄点钱“解决办公经费”,想出了生财之道:通过组织“出国考察”从旅游公司拿回扣。两年不到,这个侨外办已经攒下了30多万元的“小金库”。由于涉嫌单位受贿罪,此单位及两位负责人日前成为被告,在法庭上,某负责人连连喊冤,说办公经费不足,他们才想出了这个法子。
    很明显,“弄点钱”是目的,“出国考察”只是手段。天河侨外办为了弄钱而组织官员出国考察,这样的“考察”可想而知不是为了增长被组织者的才干。那些被组织的官员个个心领神会,心甘情愿地被人拿回扣,欢欢喜喜地被骗,与拿回扣的人心照不宣,共同搭上了公款旅游这辆便车。
    参加天河侨外办组织的出国考察,费用自然超乎寻常。因为通常都是旅游公司报个高价,天河侨外办压价,然后按高价收费,差价则返还给天河侨外办的“小金库”。高价没有影响天河侨外办的生意,前来参加出国考察的人络绎不绝。为什么如此昂贵的出国考察费,不但没有人质疑,反倒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答案只有一个:花的都是公家的钱。
    公费旅游已成为公众意见最大的行政浪费项目之一,可是,天河侨外办以“出国考察”的名义竟然顺顺当当拿了七次回扣。回扣款如此好拿,可见政府部门在行政费用的管理上漏洞百出,不法分子只要略施花招就能瞒天过海。
    天河侨外办的这一案件让我们清醒地看到:在“出国考察”的名义之下,掩盖的是一场赤裸裸的分赃盛宴,组织者、旅游公司、被组织者三方形成“共谋”,他们围绕“出国考察”这一产业链,各取所需。值得警惕的是,这样的“出国考察”恐怕不是天河侨外办的专利,如此敛财已经成为很多部门的“生财之道”。在全国很多地方,围绕“出国考察”分赃已经成为一个“隐性产业”。其后果必然是公共财富大量失血,行政费用巨大浪费,行政腐败层出不穷。
    这种分赃盛宴不止,举国上下难安。必须扎紧这道篱笆,完善行政费用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把行政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杜绝大笔公共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和随意支配。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建议对公款消费报销实行“实名制”,不失为一个扎紧篱笆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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