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的国内市场成品油定价机制,笔者有一些个人的见解。
首先,关于国际三地原油平均加权价格。笔者认为这次将成品油三地平均加权改为原油三地平均加权,使价格构成更加模糊了。从国际原油价格看不如成品油价格那么透明。成品油平均加权价包含了国外炼油企业的成本,反映了国际炼油企业、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创造的成品油商品价值量,而国际原油三地平均加权价有很多说不清的复杂内容。
比如我们想去市场买一件家具,在质量相同的情况下,您希望按照家具市场价格买一件家具,还是希望雇来木匠并让木匠去木材市场购回木料,为您专门加工一件相同质量标准的家具呢?您会说,如质量相同价格低宁愿让木工去做。但这买木材可就有很多说不清道不白的价格了。虽然有市场价,但是买多买少价格不同,木材质量不同价格也不同。当木匠强烈要求由他买木材做家具那时起,就注定了您要的家具肯定比市场价格高,这就如同是将成品油三地平均加权改为原油三地平均加权的道理一样。
三地平均加权价一般高于实际采购价,反映在:现货、期货、长约、份额等造成价格不同;原油质量不同价格不同(如:高硫低质原油、低硫高质原油);原油进口渠道不同,质量相近,价格不同(如:中东油与非洲油进口价格不同;同在中东,沙特与伊朗原油价格也不一样,非洲安哥拉与苏丹等也不同);供油商供油国双边利益关系不同,供油价格也不同(如:我国给予非洲经济援助因素,造成非洲原油与国际市场价格不同);买断、勘探、开采油区的价格不同,产出原油价格也不同。
其次,关于炼制企业成本价问题。新定价体系“原油加成本”(原油+成本+利润=国内零售中准价)构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这个炼制成本价就更说不清了。
一是炼制企业从此形成只盈不会亏的局面。
二是生产成本怎么确定?生产效率高,效率低,产品链长短不同;设备装置不同,原油质量各不相同;运输手段各不相同,沿海与陆地,沿海与沿江都不相同,加工量足与加工量不足等都影响成本。
三是没有竞争,成本怎么形成?一方面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是个别生产劳动时间创造的商品。另一方面,与国际炼油企业相比还是与国内相比。
其三,关于利润问题。“国际期货原油三地加权价+国内炼制成本+利润=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这个公式中“利润”可就是货真价实的东西了,表面看给5%左右利润与国际炼油企业平均利润相比还低了2%至3%,但不要忘记人家的利润是竞争产生的利润,是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产生的利润。我们的利润是自己定的利润。不仅如此,在购入原油中有利润,成本中也有利润,最后等于总利润。最简单的公式是:“(购买期货原油+利润)+(国内炼油成本+低效率+利润)+实际利润=国内成品油中准零售价格”。
这个价格机制不是鼓励调动炼油厂的积极性,相反影响劳动生产效率,削弱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炼油成本会节节攀升。国家明补改为由社会公众暗补,这又如同木匠做的家具“买也得买,不买你别用”。
(作者为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副会长,河北石油商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