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意义和路径
    2006-12-27    王学军    来源:人民日报

    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是深化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应努力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

重要意义

    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是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完善决策的基本前提。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保证农民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可以避免逐级报告方式所产生的信息扭曲和失真,使基层党组织更深入地了解民意、更准确地体察民情、更全面地倾听民声、更有效地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透明度,重大事项让群众知道,重大事情经群众讨论,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经之路。实际上,秩序化的表达渠道越通畅,对话的成本就越低,实现社会和谐的可能性就越大。
    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是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途径。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者,也是其成果的享有者。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有利于使农村社会中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以协调,社会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得以展现,从而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来。
    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是培育造就新型农民的有效举措。目前,我国农民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利益保护、社会竞争力等方面都与城市居民存在明显差距。一方面,传统的家庭本位观念使农民把家庭以外的事情视为“闲事”,对公共利益和公共活动不甚关心。另一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法制观念相对淡薄,如果缺乏正常渠道的疏导,容易出现个人的极端化行为,影响社会稳定。通过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引导农民增强法制意识,教育农民遵纪守法,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有利于逐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育造就新型农民。

基本路径

    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夯实农民利益表达的物质基础。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的,也是农民有效进行利益表达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程度和人们富裕程度与公民的理性意识、参与意识、自主意识以及公德意识是正相关联的,而这些公民素养的内化,正是农民有效进行利益表达的基本条件。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奠定农民利益表达的体制基础。应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使公共财政真正具有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财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能和权限,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农村提供急需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保证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塑造乡村治理新格局,建构农民利益表达的组织基础。以往,很多农村建设规划都是由政府部门作出的,很少考虑农民的参与;在农村社会保障、土地征用、财政支农资金配置等公共事务中,农民也少有参与。应通过塑造乡村治理新格局,扩大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的讨论范围,引导农民积极表达对各种政策、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引入协商民主的治理模式,搭建农民利益表达的制度平台。我国农村政治建设中,民主恳谈会是一种以农民参与和民主协商为核心的农村社区议事模式。决策者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对公共事务了解不多、知识不多的人与具有处理相关问题经验和相关知识的人之间开展平等、自由、坦诚、双向的深入讨论,交流思想,分析利弊,论证观点,辨明事理,形成一定共识后再通过一定程序,由基层党组织、人大、政府或人民群众自己作出决定。这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应加以推广。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农民利益表达的文化支撑。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克服小农意识和消极心态,培育造就新型农民。同时,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自主意识、参与意识教育和议事技能训练,提升农民群众的政治责任感和参与能力,提高农民利益表达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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