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空置税或可调控空置房
    2010-08-06    作者:郭立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央视《经济半小时》8月1日报道,最近关于空置房的争论因为一个数字而再度激烈了起来。有消息说,国家电网公司在全国660个城市的调查显示,高达6540万套住宅电表连续6个月读数为零,这些空置房足以供2亿人居住。随后,尽管国家电网公司否认了这一消息,但在这场纷争背后,也折射出空置房现象已经成为社会焦点。
  在此番空置房的大讨论中,媒体和民众表现活跃,但统计局、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并未就此发表任何观点。到目前为止,空置房的具体数量有多少,何谓空置率,如何统计才算科学,空置率究竟有多高等问题仍然莫衷一是。值得质疑的是,全国究竟有多少空置房?虽然现在还没有一个权威数字,但从很多小区一到夜里就黑乎乎一片的景象,我们也能对空置房的存在有着很直观的感受。空置房的出现,无疑消耗了大量建筑资源的房地产闲置,不能投入使用,无疑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不难想象,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很多人无房可居,但是一部分房屋却无人居住,社会矛盾可见一斑。笔者的看法是,空置房不但是经济问题,而且是社会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弊端。
  一方面,很多人无住房或是住房条件很差,另一方面,大量开发出来的商品住房闲置。以笔者的理解,空置房的出现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指暂时没有市场需求的,闲置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商品房。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和消费大国,从道理上讲不应该出现商品房无市场和卖不出去的问题。但事实上,因为投机商哄抬房价的目的达到后,就高价出售其投资性购买的住房,从而导致了高房价和高空置率的居高不下。其二是住宅供需结构不合理。房地产企业为追求高额投资回报,多投资在繁华地段兴建大面积的高档住宅楼和商用楼,其提供的商品房与有购楼需求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和购买水平不相符。而相对偏远的地段,由于价格水平的原因,少有开发商问津,造成了地区性的结构失衡。其三是有钱人投机买房,投资多套住房却不去住。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却没钱买房子,而已经满足了居住需求的人却拥有多套房,足以证明目前的两极分化有多严重。如果社会财富是两极形态的,如果少部分人占有着更多的社会财富,那么更多的人没有房产而少数人却有数不清的房子在空着,就是一种必然的现象。
  事实上,究竟有多少空置房并不是矛盾的焦点,关键是如何让这些空置房不再闲置。作为调控市场的主体,政府有责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适当的调控。这样,既可以救活房地产企业,也可以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解决住房难题。长远来看,征收空置税有利于打击“捂盘惜售”、“囤房炒地”等投机行为,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空置税是对一切空置的住房征收的税款,在本质上与物业税一样属于财产税。选择对非流动性极强的房产起征空置税,地方政府就不必通过“以费代税”、“批地卖地”、“政府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来增加财政收入。一方面可以避免房地产价格脱离价值轨道、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被严重扭曲的现状,实现税务体系的科学化,从而可以减少税费给购房者带来的价格负担。另一方面,空置税完全可以效仿国际上物业税的惯例,纳入地方税收体系,给地方政府提供独立、稳定的税源,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避免地方政府陷入无地可批、财政收入丧失可持续性的境地,减少土地、金融失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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