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加油站难拆凸显权力“软骨症”
    2010-05-04    作者:社论    来源:新京报

    中石油和深高速,两个垄断性企业,为了争夺两个加油站的经营权,导致一高速公路停工两年,目前已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亿多元。
  事情的过程很简单:原来建在广深高速上授权中石油经营的两个加油站,因国家重点工程常(平)虎(门)高速公路的建设而需要拆迁,广深公司提出通过“拆旧补新”重新调整与中石油的合作关系,但只愿将新的两个油站中的一个续租给中石油,而将另一个加油站租给本地企业经营,因中石油不同意,旧的加油站成了名副其实的“钉子户”,高速停工。
  更不可思议的是,中石油授权经营的这两个加油站,一无用地审批手续,二无任何报建手续,属于典型的“违章建筑”。这样,奇怪的事出现了:按照中国现实语境下的一般拆迁逻辑,即使是合法的普通民宅,在“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的前提下,政府都可以强拆,如果是违章建筑,则肯定是强拆无疑,而且不会享有任何补偿。而且,我们知道,一般能够成为钉子户的前提必须是“合法建筑”,如果一旦被认定成违章建筑,则连当一回钉子户的资格都没有。
  但是,很显然:其一,中石油的这两个日进斗金的加油站首先是违章建筑;其二,常虎高速作为国家重点工程,拆迁这两个加油站即使按照最严格的法理解释,很显然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何况之前授权中石油经营的合同中,有如“国家建设的需要,可解除合同”之具体条款;其三,既然是违章建筑,根本就不存在补偿问题,但事实证明,双方其实早在2006年就拆迁补偿达成了具体方案,对违章建筑进行补偿,可谓首例;其四,在加油站问题造成国家重点工程停工的严重后果之后,各级政府多次协调,违章加油站居然可以屹立不倒两年,没有导致强制拆迁的命运,令人惊诧。
  当然,两个违章的加油站之所以享受不被强拆的殊荣,关键是斗法的双方,一个是石油巨头,一个是当地的高速建设单位广深公司,都是“惹不起”的单位。我们猜测,广深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另一个加油站授权给民营企业经营,而中石油对于这样的结果自然不干。于是,两个垄断巨头,互不让步,不仅导致了重点工程停工,损失8亿的战果,而且也让民众再次体会到了垄断势力的真正力量。
  按照常规,不要说违规的建筑,即使合法的建筑,如果导致国家重点工程出现如此巨大的损失,不要说民众不干,就是相关政府部门也不会如此不作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面对垄断,政府的公权力就如此的软弱,对两个违章的加油站,是如此的温情?
  可以看到,当地部门将难以拆迁的责任推到中石油和广深公司的头上,很显然,这不仅难以得到争斗双方的同意,更难以得到民众的认同,为什么强拆这个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屡试不爽的利器,在中石油的面前没有了一点的脾气?根子很显然在相关部门的“选择性执法”问题上。
  违规加油站仍然健在,重点工程依然停工,尴尬之局如何破解,有论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捍卫政府的公信力。嗟乎哉,如此局面,已让相关部门的公信力早已破产,何来捍卫。但很显然,面对如此局面,作为上级部门恐怕没有任何理由再继续沉默吧,造成8个亿的损失,算不算是一种“犯罪”呢?如果不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不仅难以根治相关部门面对垄断集团的软骨症,更会让民众的财富在垄断集团的斗法中惨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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