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风险不宜夸大
    2009-09-29    作者:阮文华    来源:证券时报
  近期,听到一些有关创业板的快速退市机制问题。认为创业板的退市风险是创业板投资的关键风险,这本身并无非议。但认为创业板会直接退市的部分担心,还需要加以澄清,尤其是不应当过度夸大。
  首先,不会出现在投资者毫无知悉的情况下,直接退市。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创业板上市后,不可能会马上出现业绩变脸,或者出现重大亏损,资不抵债,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投资者在投资创业板的初期,不应当过于担心创业板的退市问题。
  其次,短期爆炒并不代表投资者未来的投资机会丧失。由于是新生事物,创业板上市首日受到投资者的关注,是非常正常的。但价格总会存在回归价值的过程。因此,爆炒一把就离场的投机思想并不可取。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未来成长性仍然不可忽略。投资者为了避免退市风险,而把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做为短炒工具来看待是不可取的。
  第三,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权证产品应当严格区别开来。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习惯于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风险同权证风险等同起来,是不合适的。因为,无论是从产品类型、交易规则,尤其是投资时间、风险收益特征等方面,创业板上市公司和权证之间都会存在很大不同。投资者应当将二者严格区别开来,而不能将创业板股票简单等同于权证,进行短线操作。
  最后,了解创业板多元化退市标准体系。一是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投资者由于无法获得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难以进行投资决策。二是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时,往往意味着公司资不抵债,财务状况极差,随时面临停业、倒闭或被清算的风险。三是创业板公司平均股本规模较小,可流通股份数量较少,部分公司股票可能会出现流动性问题。为了防范因股票流动性不足而产生的市场效率不高、流动性风险加大等问题,借鉴海外市场做法,当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将进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改善的,将启动退市程序。
  总之,对于创业板,投资者应该控制风险,但也不能过于夸大其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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