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章守法应是汽车社会的最大共识
    2009-08-10    张金岭    来源:齐鲁晚报

    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汽车在马路上太强势,甚至在斑马线上也不让人——这就是我们有了汽车,却还没有汽车文明的现状。

    在汽车社会悄然来临的时候,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路,还远远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
    什么是社会共识?简单地说,就是社会成员对一些重要的规则,对一些正确和错误的东西,要有一致的或比较接近的认识,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有比较一致的行为,才能有比较协调的社会生活。酒后驾车、行人对信号灯视而不见,这些现象说明,我们很多人对马路上应有的禁忌,还没有最起码的敬畏,更不要说共识了。
    这种共识的缺乏,是我们进入汽车社会后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也是马路上种种乱象产生的根源。
    在普遍的规则意识还没有养成,对法律还没有普遍敬畏感的背景下,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醉驾者 。如果我们不能从内心深处形成遵章守法的共识,我们的行为就没有了基本的底线。开车的人超速、醉驾,和行人过马路不看信号灯一样,都是共识缺乏的表现,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而已。龙应台有一篇文章说,她在德国生活的时候,没见过当着孩子的面违章过马路的行人,没见过拉着孩子的手闯红灯的人。我们能做到吗?看来,我们大家都有必要反思自己,如果我们在孩子面前违反交通规则时能感到不好意思,甚至能有一点耻感,那就有了敬畏感,那就算有了共识。
    过去,当汽车只有少数人才能享用的时候,不可能有我们今天必须面对的种种问题。而今汽车开始进入了家庭,但无论是从立法和社会管理层面看,还是从公民的法律和规则意识看,我们都还没有做好进入汽车社会的准备。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我们要做的,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尽力缩短这个过程。要缩短这个过程,既需要强化法制和管理手段,也需要公民的进步。
    如果社会成员没有对法律和规则的普遍敬畏,我们的社会就没有了可以普遍遵循的行为标准,就没有了基本的社会秩序。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身边就会充满各种各样无法预知的危险因素,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随时随地处在受害者的地位,胡斌撞死的既可能是谭卓,也可能是你我他。
    在汽车社会里,相比行人而言,汽车是强势的,而行人是弱者,这就需要汽车对行人有礼让的意识。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汽车在马路上太强势,甚至在斑马线上也不让人——这就是我们有了汽车,却还没有汽车文明的现状。在这种现状下,我们尤其要多倾听作为弱势一方的行人的权利诉求,这也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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