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配套政策应跟上
    2008-11-14    刘韬    来源:人民日报

   眼下,在农村土地新政策的鼓舞下,我国农村许多地方出现了土地流转的新气象。一些原有农户承包的零散土地、小块土地开始向种田大户集中。这种办法受到了一些农民的欢迎,他们举双手赞成,可也有部分农民持观望甚至反对的态度。

    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大量农民外出务工。他们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耕种土地,导致土地资源闲置浪费。有的农民虽然是自己耕种,但没有时间精心管理,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效益低下。村集体采取土地流转以后,一些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适当向种田大户集中,双方都很高兴。
    然而,也有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和土地耕种小户不愿土地流转。他们认为,把土地转包给种田大户,承租费定高了,种田大户划不来,不接受;承包费定低了还不如不转包。驻马店驿城区胡庙乡周井村青年农民韩随群说,他在市里务工一年能挣两三万元,已在城里买房安了家。他家乡下还有12亩耕地,如果流转给种田大户,每亩每年才给100多元承包费,倒不如自己利用空闲时间来种,还能享受到国家给的种粮补贴。一些种了大半辈子田的老年人也不愿意交出土地,他们不在乎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平时种点地既有粮食吃又能锻炼身体。
    现实情况证明,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笔者以为,一些必要的配套政策应该跟上:一是加大对农业的补贴,降低农资价格,使农民种地有较高的收益,种田大户才能付给转包土地的务工农民较多承包费;二是解决好农村靠土地养老的老人的后顾之忧,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土地向种田大户手中集中,才能建设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业生产基地,促进新农村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外出务工农民在城市享受到经济社会建设成果,增强城市对流入务工农民的吸引力,不断减少务工农民家庭对土地的依赖程度,真正实现城乡同步发展,农民身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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