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制:油电行业不能承受之重
    2008-07-15    作者: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所主任 谈儒勇    来源:国际金融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制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是针对自然垄断行业或暴利行业,政府为了增进公共利益,通过价格管制将其产品价格人为压低;二是在通胀压力不减的情况下,政府为对抗通胀,被迫对一部分产品实施价格管制。
  当前,我国的通胀压力十分明显。为了对付通胀,政府使出了浑身解数。对石化、电力等行业进行价格管制,构成政府打出的“组合拳”的一部分。由于成品油的价格决定着交通运输成本,而电力的价格更是牵涉到千家万户与各行各业的利益,政府寄希望于通过控制这两类产品的价格将CPI、PPI等主要价格指数稳定住。政府的这种愿望是良好的,但代价高得离谱,需要反思这样的举措是否值得。
  对这些行业而言,生存困境表露无遗。一方面,石化行业以原油为原料,电力行业主要以煤炭为原料(当前我国仍以火力发电为主),而原油与煤炭的价格并没有受到政府的管制,它们基本上与国际接轨,价格上涨没有停止的迹象。另一方面,由于产品价格受到管制,出现价格不能补偿成本的状况(即便将石化行业可以获得的补贴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优惠考虑在内,也是如此)。陷入“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局面,从而减弱其生产积极性,电荒、油荒现象也就不难理解。
  从需求方面看,由于成品油、电力的价格被压低,需求猛增。浪费资源的现象比比皆是。在国外卖不动的大排量汽车在我国却卖得很火,如宝马X5等SUV车型。对电力的浪费更不消说了,一些城市一味追求夜景的美丽,在各个角落布置了大量的景观灯;一些场所公然无视有关部门的倡导,在用电高峰期将空调温度设定过低等。由于原油、煤炭等资源均是不可再生的,如此浪费与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而造成这一局面的恰恰是价格管制,恐非管制者所料。管制者本想通过价格管制来抑制物价上涨,结果却造成资源被浪费,正应了那句俗话,“好心没办成好事”。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同为许多行业的投入品,为何钢材不受价格管制,而成品油和电力却遭此厄运?这有悖市场经济的“三公”原则。同样,与油电行业相比,移动通信行业更具自然垄断与暴利的特征,因而更是价格管制的合宜对象,可偏偏政府对最该管制的行业置之不理,听任其获取高额利润,消费者为此支付了额外费用。反观油电行业,其一,政府已通过课征石油暴利税等方式对石化行业的利润进行调节;其二,在电力行业中,也许输电企业具有一定程度的垄断,但发电企业的竞争无疑已相对充分。在此情况下,再对电厂、石化类企业实施价格管制无异于“杀鸡取卵”。
  油电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对它们进行管制,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利益在不同行业间的输送。以牺牲这些资源性行业的利益与发展机会为代价,来扶持高能耗行业的发展,这样做是不是“本末倒置”?这值得我们深思。而且,这些资源性行业在我国股市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往往起着风向标的作用(不少人把大盘的暴跌归罪于中石油的回归)。因为价格管制,这些行业的业绩得不到有效支撑,有关上市公司的股价一路下探就在情理之中,从而拖累大盘。
  好在政府似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上月宣布小幅上调油电价格。但愿这一举措今后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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