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将降低人口生育率
    2007-10-24    作者:何亚福    来源:东方早报
  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10月22日表示,国家统计局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6年底中国大陆城镇人口为5.77亿,农村人口为7.37亿。由此可知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6%,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44%。
  根据国际经验,城市化进程一般都会经历“起步—加速发展—高位趋缓”三个阶段。城市化水平在30%以下为起步发展阶段;30%—70%为加速发展阶段,在此期间,人口和经济活动迅速向城镇聚集,城市化水平以每年1%左右的速度迅速提高;而到了70%以上为高位趋缓阶段。
  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存在一种普遍情况:农村生育率较高,城市生育率较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育率将越来越低,这是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例如,1950年,日本城市化率为37.3%,总和生育率(平均每个妇女一生所生婴儿数)为3.7;到1995年,日本城市化水平为78%,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4。如今,日本为生育率下降而大伤脑筋,正千方百计鼓励生育。
  中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农村比城市宽松,但农村的生育率比城市的生育率高得多。这是因为,在农村地区,生育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较低;而且农村缺乏社会养老保障,农民“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农村居民的生育意愿较高。而在城市中,由于生育和抚养孩子的成本比在农村高得多,即使国家不实行计划生育,放开让居民生育,绝大多数家庭预算收入有限,也很少有生育多个子女的意愿。
  1974年,联合国在布加勒斯特召开了世界人口大会,这是第一次世界各国政府之间正式讨论人口问题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印度代表团团长说出了一句名言:“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发展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就会让人们享受到更加完善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使人们不必“养儿防老”;城市化进程将有助于提高妇女的教育文化水平,而文化水平较高的女性,由于忙于事业和工作,倾向于晚婚少育。发达国家不但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而且很多国家都在鼓励生育,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都比较高,因此这些国家的生育率均低于世代更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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