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职务消费标准”管用吗?
    2007-03-13    作者:邬凤英    来源:成都晚报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两会上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反腐的一项措施,国家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规范官员的各类在职消费。
  这应该说是一个好消息。就在前两天,还有代表、委员炮轰官员的职务消费所导致的浪费和腐败,他们公布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能否从根本扭转这种局面呢?从历史经验看,类似的文件规定已经出台了不少,从最早的公务接待不能超过“四菜一汤”,到近几年的公车改革等,效果都不理想。有的还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了扭曲,比如公车改革,在许多地方,官员们一方面以公车改革的名义大幅度增加自己的实际收入;另一方面,对各种变相的公车还照坐不误。
  这样来看,说不定这个“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出台之后,还会使职务消费的总额出现一定幅度的增加。因为已经达标或超标的官员,自然会想出各种绝妙的办法来规避这个标准,继续维持自己的消费水平;而那些未达标的官员,反而有了提高标准的正当借口。
  为什么会这样呢?关键就在于,在我国现行体制下,钱袋子是攥在行政官员自己手中的,花钱的标准也是自己制定、自己执行、自己检查的。自己的刀,攥在自己手里,要削什么都容易,惟独削不了自己的把,就这么简单。
  因此,解决这个问题,制定“官员职务消费标准”是必要的,但更必要的,是要把钱袋子从政府手里转移到人大手里。政府预算要成为透明的、刚性的预算。政府开支如果突破了预算,其主要负责官员就要被提起质询乃至罢免,并进而追究其法律责任。无疑,“官员职务消费标准”也应该由人大制定,人大来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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