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37项医疗服务调价是否该听证
    2006-10-27    快报记者 张星 郑春平    来源:现代快报

  连日来,江苏137项医疗服务项目拟调价的消息引发各界高度关注。这次调价究竟会对患者产生多大的影响,合理性有多高?快报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将“结合意见修改方案”

  昨天,当记者就医疗服务调价方案引发的争议采访江苏省物价局时,对方有关人士表示,“暂时不会再对外发表看法,一切等公示期结束了再说。”据称,目前该局也收到了一些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这也正是该局在网上公示调价方案的目的。在调价正式出台之前,他们将会同卫生部门结合征集来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
  从现有的意见看来,医院和患者的利益的确处于两难局面。眼下正好是全省医疗服务改革一周年,当时全省7000多项医疗服务归并统一成为3916项,麻醉、手术等收费调高,大型设备检查费用下降。实行一年来,不断有医院“上书”物价局,反映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过低,医院运转收支失衡。
  江苏省人民医院副院长王虹说,像血药浓度测定,目前的收费也远远不够成本,做一个就要倒贴200元,从去年10月到现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在这个检测项目上,就补贴了80多万元。
  “我们尽量会出台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物价部门表示,结合各界意见,新方案将在充分权衡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利益后出台。

涨得太凶了,切痔疮就要多花300多

  在一家大医院的门诊,正在取药的陈先生看到记者在采访,特地走了过来说:“这次涨得太厉害了,很多项目的收费都成倍地涨。”
  他说,他患有多年的痔疮,准备在春节前安排个时间把手术做掉,看到医疗服务价格要上涨的消息后,他就在准备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中查找,想看看有没有和他的疾病相关的项目。当看到内痔环切术的手术费用一栏时,他的心一沉,果然要涨价了。“这就意味着我如果不抓紧做手术的话,我可能要多花钱了。”
  南京一家医院外科的吴医生也替陈先生分析了一下看病的费用。在“拟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中,他把陈先生住院做痔疮手术可能涉及到的涨价项目一一勾了出来,经过计算,陈先生要多花304元(见表格)。

不会增加病人太多负担 部分项目总价未涨

  “有很多项目其实并没有涨价。”根据物价部门的这一说法,记者查阅了公示的拟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的确,很多项目后面都注明了“项目内涵”,从中不难发现,原来单独收费的一些分支项目被归并到了某个大项目当中,不再允许单独收费,但因为大项目的名称并没有变,患者便以为该大项目的收费标准上涨了。例如“异体供肝切除术”,便规定包括修整术;“单侧不完全唇裂修复术”,规定包括唇裂修复、初期鼻畸形矫治、唇功能性修复、唇正中裂修复,等等。这些归并后的项目,如果采用每个分支项目“叠加式”收费的办法,可能收费标准远高于公布的数字。
  江苏省人民医院财务处副处长贲慧说,有些医疗服务价格看起来是涨了不少,其实跟调价前相比,病人的花费并没有增多。她举例说,像很多病人比较关注的永久起搏器更换术,将由500元调整到1500元,表面上看起来病人的花费要增加1000元,其实,调价之后很多辅助检查的费用都不收了,比如400元的DSA检查、心电监护、除颤、高压注射针等费用,都不会再收,而如果把这些费用全算进去,病人的花费还不止1500元。
  几家医院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有些病人担心这次调价后,看病的花费将上涨,但目前还没有出现病人担心手术费用上涨急着预约做手术的现象。

“总体影响不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位医学专家认为,虽然这次对100多种医疗服务项目上调价格,但从总体上来讲,病人的负担并不会加重。江苏省人民医院副院长王虹说,这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不会影响到老百姓的看病,医疗服务项目有3900多个,这次上调的只有100多个,还有少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降低的,因此,从总体上来讲,病人的花费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南京一家二级医院的院长也介绍,这次上调的100多种医疗服务项目,非常普遍的项目还是比较少的,有些项目虽然上涨的幅度比较大,比如小肠移植术,由1000元涨到5000元,但这类病人还是比较少见的,因此调价在总体上不会影响到病人的花费。

单病种限价受波及

  “我们得观望一下了。”137项医疗服务项目即将调价的消息出台后,直接影响到了各地单病种收费政策的制定。今年8月份,江苏省要求从9月1日开始,全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原则上都要开始实施单病种限价,到今年年底全面推开。某市级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单病种收费标准要严格核算成本,并且要与实际费用水平保持一定差距。这137项医疗服务项目如果调价,将影响到其中部分病种的成本及实际费用高低。记者查阅此次公布的137个项目发现,其中不少医疗服务涉及到单病种收费的病种,例如非淋菌性尿道炎、单侧唇裂、白内障、青光眼、急性卡他性结膜炎等。

一次听证能否一劳永逸

  其实,这次拟调整的137项医疗服务项目并不是去年10月份改革后的首次调整。这一年中,大大小小的调整陆陆续续进行过好多次,较大的一次是2006年5月份,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新增、调整和完善。例如,门诊输液自第二瓶起每瓶加收1元,部分医院新增“储血费”,输液不得加收“躺椅费”等。如果说,适当的调整和完善是正常的,那么像这次涉及137个项目的大调整,是否需要通过价格听证会来公开讨论呢?有读者质疑,医疗服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但又具有一定的信息“不对称性”,对这类专业性的价格项目更是应该广泛听取意见。
  国家发改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中明确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当实行听证”。在江苏制定的12类价格听证目录中,第11类便是“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除外)收费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主要医疗服务收费。由省物价局组织听证”。
  记者了解到,2002年省物价局曾经就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举行过听证会,去年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措施就是建立在那次听证会基础上的。然而,毕竟已经过去4年了,医院的经营管理状况、医疗服务成本甚至某些医疗服务项目本身的重要性、人们的医疗支出水平等各相关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此状况下,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动是否需要重新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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