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坚:信托共有制与土地解放路径
2014-02-14   作者:简文超  来源:企业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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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坚最近忙着宣传他的新书,这种宣传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即使是在平时聊天中谈到土地信托问题,他都会爆出一句:“你去看我的新书,里面有讲到这个问题。”

  他所说的这本新书,叫做《解放土地——新一轮土地信托化改革》,用蒲坚的话来说,这本书是他对中国土地信托化的一个思考之作,他做土地信托过程中的体会,都在书中。

  在中国信托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蒲坚是一个“革命者”:他是第一个提出“信托共有制”的信托企业家;他是“金融普惠、资本共享”理论的坚定践行者。

  当然,也有人把蒲坚的理论称作“蒲氏忽悠”,称“狡猾”的他总是能靠着自己的理论第一个吃到“螃蟹”,而其他的信托公司只能做到第一个吃“蜘蛛”。

  蒲坚之所以能够总是第一个吃到“螃蟹”,与他对政策走向的准确把握分不开,中信信托安徽宿州的土地信托实验,或许就是最好的明证。

  2013年10月15日,由中信信托成立发行的我国首单土地流转信托落户安徽宿州,仅仅一个多月之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改革的重点正式发布。

  新政策规定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房屋等资源确权、登记、颁证到每个农民(也就是媒体在报道中所提及的“土地确权”),实施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

  这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允许土地进入市场,而蒲坚所做的土地信托,恰恰就是这样的事情。

  当然,这个规定只是给土地流转开了一个口子,至于土地该如何流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也因此,在2013年底蒲坚完成了《解放土地——新一轮土地信托化改革》写作出版,他试图为土地信托建立起一个坚实的理论体系。

  在这本书中,蒲坚从信托理论出发,结合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土地制度发展历程,并以中信信托在实践中开展的土地信托业务为基础,充分解释论证了土地信托化的实质和内涵。

  “从兼顾公平和效率的综合要求出发,突破传统的非公即私的理念局限,在土地共同占有的基础上,以法、以资本为纽带,对土地进行人格化、量化的法定确权和表述,激活土地的金融资本属性,为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和农民共同分享发展的果实,奠定坚实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在书中,蒲坚首先从人的本质属性出发,批判了过去固有的土地属于个人的观念。他认为,土地并不属于个人,而是人属于土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中国土地改革中土地私有化的可能。

  接下来,他又开始在书中论述土地流通的理论思考,提出土地共有制理论。

  “这里的共有制,并不是公有制,共有制是说土地是属于大家共同所有的,就像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样,而公有制,则是属于国家所有。”

  事实上,蒲坚在这里所说的共有制,正是混合所有制的另一种表达形式。他在书里面也提到,共有制包括了诸多的所有制形式,譬如: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民营、信托共有制等等。

  这等于就是给土地信托化提供了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是的,土地是共有的,正是这种特性,让土地信托化显得更加有必要。

  当然,蒲坚在土地改革中的实践与理论,并不是闭门造车,他研究了世界各国在土地流通中的做法,包括美国、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等各种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土地改革,无一例外,没有一个国家会让土地私有化。

  “土地不能私有化,又要让它与市场对接,怎么样才能做到?那就需要信托。”事实上,蒲坚的所谓土地信托,实际上是把土地的经营权委托出去,并不会改变土地的属性,这也是他从事土地信托的信心所在。

  而在本书的最后,蒲坚还展望了土地信托的未来,他预测了土地银行的出现,而这种预测,恰恰又与世界各国土地金融化的道路相吻合。

  正如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名誉会长、国家体改委原副主任高尚全在《解放土地》一书的序言中所写到的那样,这是一本先有实践,后进行理论探究的书。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土地信托化是土地改革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的产物,它亟需一个理论基础,来奠定它在土地改革中的地位。

  近日,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蒲坚接受了专访,他试图解释清楚:土地信托的实质是什么?为什么土地流转需要信托?在土地信托化的过程当中,又会出现哪些问题?

  “土地确权实际上就是空想,理论上可以行得通,但要量化到每个人,实践当中做不到”

  问:为什么会想到要写这样一本书?

  蒲坚:土地的问题为什么会引起信托业重视,是因为土地改革过程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瓶颈。尽管人们在全国各地已经做了很多实践,但很少有一个模式、一个模型或者一种方法会为所有的人认可。

  所以,我花时间写了这本《解放土地》,因为任何一个实践离开了理论的支持、指导都很难形成一种普遍意义的模式和方法。之所以会在土地改革当中引入信托理论,我想既是现实的挑战,也是我们这个国家制度的选择,还有多重目标结合在一起所构成的。

  问:事实上,国家在土地流转政策上已经开始着手推行土地确权,你的土地信托跟土地确权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说土地流转需要土地信托?

  蒲坚:其实,信托进来以后就没有(土地确权)这个环节了。事实上,在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政府都做了确权的工作,但是并不成功。

  土地确权是要把一个村的土地量化到个人,又不能改变集体所有制。但是,确权是要有条件的,要把土地具体到每个人头上,必须要所有人同意,而土地是有好坏之分的,必然会引起矛盾。此外,碎片化的土地并不能集约化,不能大规模地机械化。所以确权理论上可以行得通,但是要量化到每个人,实践当中做不到。

  但是信托可以。举个例子,如果你把三块土地委托给信托公司,这些地就是整体的地,我把地委托给其他企业来种植,企业给我300万,而中信信托就向拥有这些土地的农民发放受益凭证,3万块钱一人,大家就可以平均地获得这个收益。

  问:你在书里面提到了土地信托可能会面临的诸多风险,譬如监管等,但是,外界考虑更多的是,土地信托是否会有政策风险?

  蒲坚:目前没有政策风险。现有的政策只有一个:土地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不变。如果你非要确权到个人,那就是私有制。而我们现在要用的是经营使用权,其巧妙之处就是通过一种环节,把看起来不能确权的东西确权化。

  土地确权只是土地改革的第一个环节,它是为了下一个环节——土地怎么用,而存在的。你如果不能使土地具有经营属性,不能提高土地的价值,这方法还有什么价值?土地信托是直接跳过了确权的环节,用信托的方式来提高土地的价值。

  “农民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市场经济是支持竞争的,农民的土地在流转或者使用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被大资本吞没。”

  问:《解放土地》一书中你有写到你们在安徽的实验,现在已经做到何种程度?

  蒲坚:很多项目都已经完成,已经在运转了。但是现在还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

  问:是否有农民不愿意?你们如何跟农民对接?

  蒲坚:暂时还没有,当然,未来农民有可能不愿意。碰到不愿意流转的情况,就涉及到民主和集中制的问题,比如一个村一共是700户农民,就2户不同意,那就需要民主表决,如果698户都同意,就行得通。

  至于对接问题,在中国有一个特殊的情况,理论上来讲,农民跟信托公司是可以直接对接的,但是,因为散落在不同的区域,农民如果跟信托金融机构直接一对一地对接,会极大地推高交易成本;另外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农民非常了解,所以我在《解放土地》一书上写了一句话叫“二次代言”。譬如像安徽宿州,他们会集约在当地政府组织的公司当中,再委托给信托公司。

  其实我觉得当土地信托特别成熟以后,信托公司是可以跟农民直接联系的,现在也是在朝着这个方向做。

  问:农民为什么不能直接对接市场呢?

  蒲坚: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农民所关联的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实际上就成了被剥夺的代名词,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是支持竞争的,农民的资产在流转或者使用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被大资本吞没。

  为什么要有信托呢?就是用信托代表农民,以弥补其知识占有量的不足,然后让他的土地进入市场。

  问:如何才能让农民理解接受土地信托?

  蒲坚:最简单的道理才是最真实的,你只要告诉他,土地信托会给你带来好处,以后真带来了好处,农民自然就会接受土地信托。

  问:那农民失去土地之后去哪儿呢?

  蒲坚:这个过程很重要。现在我们有个设想,尝试建立养老院,我希望把农村剩余的妇女劳动力将来往养老院护理的方向转移,现在已经在安徽宿州开始试点。

  当然,有些农民想出去,比如某人说要把12年的钱一起拿走,我们就要调查,如果他确实有知识、有能力,那么可以用他的信托凭证做抵押。如果能力不行,就不能给,你一给他,他回头3年就花完了,就没有钱了。

  “土地信托比房地产要赚得多。因为它是一个集成,前端后端各方面的需求都拢在信托公司的手里。”

  问:土地信托是否会带来土地非农化的问题?

  蒲坚:不可能,这个是有信托合同约定的。很多人不理解,说土地会拿去建房子,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信托合同有约定,必须按照合同来执行,银监会负责监管。

  比如你是种植大户,流转5400亩土地,合同规定有6种去向,你必须按照这6种来做。可不可以改变?可以,但是你必须事先向信托公司提出来,然后信托公司跟农民沟通。这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如果你私自改变,信托公司就可以追究你的责任。除非信托公司自毁长城,不愿意监管或者视而不见,但是信托公司为了自己的信用,不愿意自毁长城。

  问:书里面有提到土地信托的构建以及风险防范,但是没有提到如何盈利,因此很多人担心土地信托的盈利问题。

  蒲坚:这个完全没必要担心。如果做好了的话,土地信托比房地产要赚得多。因为它是一个集成,前端后端各方面的需求都拢在信托公司的手里。

  我举一个例子,为什么互联网愿意把眼球吸引过来,宁肯亏损也要这样做?因为它需要流量,有了流量就可以开发各种服务。你会发现互联网企业的股票在不断上涨,房地产股票却跌得厉害。你们想清楚了这个道理就明白了。

  信托公司做土地信托,其实是以土地作为一个标的,以信托这种普遍存在的制度作为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由于土地信托过程,产生财富的聚集。试想一下,如果中信信托有1000万亩土地,土地的后端带着几千万农民,土地的前端带着几百家大的工业客户,你想赚钱还不是很容易吗?

  我再举一个例子,拜耳集团把种子、化肥和农药运到中国来,要经过4次批发,才能到农民的手里,通过加价、批发,到农民手里,5毛钱的东西变成了1块钱。拜耳集团是一个农业公司,为什么会突然过来很快和我们达成交易?因为它看到,你把土地都集中在你的名下,你把服务商都集中在你的平台下,将来它要推销种子化肥只能找中信信托,中信信托在中间压缩10%、20%的差价是很容易的,农民也得到了好处,成本大幅度下降啊,这就是好处。

  问:那么,现阶段来说,土地信托有风险吗?

  蒲坚:有。当一种模式市场化运作,总是会有风险,但是我们从一开始运作,就希望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引入大规模的服务商,就是想要降低风险。比如说我们如果不引进保险制度的话,遇到天灾人祸,就很麻烦。但是,这种机制是2012年的,有一定的转圜余地。

  在安徽,我们帮助农民引进以色列技术,拜耳集团也已经到安徽开始建立实验室,用科技指导农业以降低成本。第二,我们除了土地之外,还有下游的工厂,比如把茶籽直接送进工厂加工成茶籽油,之后我们跟招商银行合作直接对接消费者,这样产品就会迅速通过我们的金融平台,进入到全国各地的客户里面去,而且这期间省去了经销的费用,成本大大降低。

  问:你觉得你们的信托模式已经成熟了吗?

  蒲坚:其实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盈利模式,但是不能跟你说,我们需要一点红利嘛。土地信托只是一个探索,我只是一个实践者——围绕土地建立一个平台,让土地集约起来,实现更高的价值。

  如果实践证明,土地信托是土地流转的一个很好的方式的话,你就可以想象,它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没准我们将来公布资产的时候不公布利润,而是公布5000万亩土地,你们想吧,这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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