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遗忘也是一种权利
2013-05-02   作者:杨吉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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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时代,人们应该拥有“遗忘权”。最早听到这个说法,是在一次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的国际研讨会上。当时,有来自斯坦福大学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的同行在介绍欧盟互联网法律的立法进展,其中便提到了这项权利。记得初次听到,着实耳目一新。所谓“数字遗忘权”(或叫“数字忘却”),简单讲,就是数据应当有使用期限,网络应该学会遗忘。这一思想,已不仅仅是观念层面,在德国,它“落地”为“数字橡皮擦”技术正为德国消费者保护部长伊尔莎·艾格纳积极推动。

    与会归来后,一直有在思考“数字遗忘”必要性和正当性的问题。直到有一天,在我所居住的城市发生的一则新闻,让我忽然对“遗忘即美德”有了触动。说当地一个广播台的女主播突发心肌梗塞不幸离世,年仅25岁。不少她的朋友和听众在网上纷纷发表缅怀文字,有惋惜年纪轻轻走得太早,有热议关于工作与生活的价值,当然,也有感叹生命的脆弱和世事无常。这里,特别对某网友的一句评论印象很深,其写道:“昨天还在发微博,今天却去世,这种错乱感连我这样的陌生人都有点不能接受,更何况她的家人、朋友。”我看过这名女孩的微博,就在离世当晚,她还转发了一条有关奥运会的信息。数字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的广泛应用,让人们可以时时在线,时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表征“鲜活个体的存在”,也正因为如此,当生命突然宣告消逝,而ID状态却可能在线的情况下,这种“时空错乱感”会表现得尤为明显。就在某一刻,我想到“数字遗忘”——如果女孩生前有些不得体的内容留在微博上,就当人们凭吊,回过头再去翻看她以前的文章,难免有种多余的冲突味。如果,她的家人愿意,选择“一键消除”,让逝者逝矣,安静地离开,会不会更好些。

    这是我的个人体会,既不成体系,也未能深入,然而,在后来读到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的《删除:大数据取舍之道》时,大有豁然开朗、相见恨晚的感觉。该书开篇,就讲了一个类似我之前假设的故事——斯塔西·施耐德(Stacy Snyder)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教师。2006年夏天,这位同样是25岁的单身母亲已经完成了她的学业,并且对她未来的事业充满了期待。但是很快她的梦想破碎了。她心仪的学校明确地告诉她,她被取消了当一名教师的资格,理由是,她的行为与一名教师不相称。

    她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说她不配当“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呢?原来,多年以前,她曾经将自己一张戴着一顶海盗帽、举着塑料杯饮酒的照片放在MySpace她个人的主页,并且取名为“喝醉的海盗”。拍这张照片她本意是给朋友看的,图个好玩而已,但学校认为,该照片不符合教师形象,会容易误导学生受不良影响。于是,斯塔西向学校承诺将这张图片从网上删除,然而为时已晚——她的个人主页早已被搜索引擎编录,而照片已经被网络爬虫程序存档了。互联网记住了斯塔西想要忘记的东西。

    维克托提出了一个好问题,发人深省。他说,遗忘是人类的天性,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记忆变得越来越容易,遗忘却越来越困难,我们又该怎么办?为此,他援引了博尔赫斯的一则短篇小说《博闻强识的富内斯》。故事里,年轻人富内斯由于一次骑马的事故,失去了遗忘的能力。通过惊人的阅读,他积累了大量关于经典文学作品的记忆,但却无法超越字面的文字去领会作品的内涵。维克托认为博尔赫斯是在暗示,一旦我们拥有了完善的记忆,我们将不能进行概括与抽象化,这会让我们一直迷失在过去的琐碎细节中。不仅如此,维克托还指出,完善的记忆力,可能会让我们失去一项人类重要的能力——坚定地生活在当下的能力。

    维克托的忧患并非杞人忧天,从小说的警示到真实的个案——书中提到在美国加州有一位41岁的妇女,天生就没有遗忘的能力。然而这带给当事人的不是超常的能力,恰恰相反,她的记忆不断地限制了她做决定与前进的能力。“这就是记忆带来的意外诅咒。”维克托这样评价道,同时,他又进一步预见到,数字时代,遗忘将变成例外,而记忆却成了常态。千百年来,当人们不断尝试用本能、语言、绘画、文本、媒体、介质来记住我们的知识时,互联网技术可以轻易地颠覆和改变这一切。这时,人们不禁惊愕地发现,如果真的记住了一切,无法抹除,它会让人发狂,甚至孤独绝望。而对于企业,它将频频制造麻烦:存储的数据日益增加,不堪重负,但很多随着时间的推移早已失去了价值。

    “世界已被设置成记忆模式”,这是维克托在《删除》中要表达的观点。对其表现,人们固然不难理解,但心存疑惑,这究竟是如何造成的?难道仅仅是因为网络化、数字化?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对此,维克托创造性地提出了“数字化记忆发展4大驱动力”一说。驱动力一:数字化。它似乎是老生常谈了,但这里的数字化,不仅仅是指内容、技术等数字化转换,也包括强调数字化的可复制性、易存储性和大规模生产性。重要的是,即便几百次拷贝,结果产生的副本仍然与原始版本一样完美,也因为如此,它更能经受住“未来的考验”。驱动力二:廉价的存储器。数字信息要传播、提取、处理、共享,没有承载的媒介可不行。这意味着,一得靠有形的容量,二得靠无形的速度(后面会提到)。前者就是存储器,后者便是带宽。试想,如果存储空间价格昂贵或容量不大,人们自然就更懂得取舍,而不会一味地去生产和存储。驱动力三:易于提取。关于这一点,维克托主要是在讲信息检索功能的日趋强大。但我认为也不能忽略带宽速度的提高。易于提取,除了目标信息的精确查询,也要有快速定位和下载为匹配。驱动力四:全球性覆盖。通信理论专家保罗·瓦茨拉维克曾说“一个人无法不交流”。到了全球互联阶段,这种情形会更加突出。例如,发出一条微博,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影响波及面是前所未有的。这时,想召回信息和阻止他人分享信息,将变得非常困难。

    不同于十多年前,一位名叫J.D.拉西卡的作者在《沙龙》(Salon)上撰写题为《互联网永远不会忘记》的文章,总结称“我们的过去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皮肤上”。此文的发表意义非同寻常,它较早注意到了数字时代遗忘终止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到了维克托的《删除》,对相关的探索则进了好多步。“在本书中,我通过考察当前最岌岌可危的现象,去评估、探索最有可能的补救方法;同时,在过去的人类历史与现在的数字时代中去探索记忆与遗忘。”较之以往,维克托的研究显然更深入和系统。除了前面提到的四大驱动力,维克托还归纳了数字记忆的三个特征——可访问性、持久性和全面性。另外,他还具体揭示了数字化记忆的两大威胁:基于由此带来的信息的控制和必然导致的个人能力的减弱;数字化记忆让时间作用失效,继而影响到我们进行理智决策的能力。

    很明显,维克托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不安的未来。要么是被信息权力所掌控,活脱一个乔治·奥威尔笔下的“老大哥”或边沁作品里的“圆形监狱”;要么是摧毁历史,损害我们及时行事的能力。于是,如果仍旧对数字记忆力无动于衷,接下来人们将无助地徘徊在两个同样令人不安的选择:一种选择是永久的过去,一种选择则是被忽略的现在。

    然而《删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直陈问题,也贵在提供方案——要不然书名干脆叫《数字化记忆》了。在书中,维克托号召大家发起一场“互联网遗忘”运动,并给出了六大应对数字化记忆与信息安全的对策:数字化节制、保护信息隐私权、建设数字隐私权基础设施、调整人类的现有认知、打造良性的信息生态、完全语境化。此外,维克托还建议给信息设定一个存储期限,这是一项关键对策。其写道:“存储期限并不是强制性的遗忘,不是让我们被迫去选择,而是通过存储期限让我们能对信息的寿命做出应对。”在一次接受采访中,维克托表示,在可以想见的未来,所有的数字记忆可设定一个共同的最终期限。如果被涉及的人不能协商好统一的时间,那么则以较短的那个期限为准,但是这个问题必须交由每个社会群体自己去回答……这听上去很复杂,但在这样一个数字的年代里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回避它,因为一旦我们回避这个问题,就会有其他人不顾我们的愿望来做决定。

    在阅读《删除》之余,我也读了维克托的另一部被称为“开创大数据系统研究的先河之作”——《大数据时代》。我发现,它与本书在主题上有着起承转合的关联。在《大数据时代》中,维克托旨在提醒人们大数据因为被应用而变得有意义,而回到《删除》,他又告诫过犹不及、多未必好的道理。想起维克托曾经说起的“不会过分吹捧大数据”,他的克制与谨慎由此可见一斑。而结合两本书的关键议题,似乎分别对应了“取”和“舍”,再一看《删除》的副标题,没错,维克托讲的正是“大数据取舍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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