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政府与市场好一个“窗帘理论”
    2010-04-13    白田田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公权市场》

    徐宗威

    机械工业出版社

  不管是正在进行的公立医院改革,还是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水价听证,在这些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上,“政府”与“市场”似乎总是相互博弈,纠缠不清。不好的结果是,或者政府失责,或者市场失灵,最终导致公众利益受损。
  由住建部特许经营专家徐宗威撰写的《公权市场》这本书,单从书名来看,便可知其探讨的不是普通的市场问题。这个市场的特殊性在于,它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比如公交、供水、供暖等。这类产品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不能完全交由市场机制来解决供应。而过去的经验又告诉我们,政府不但不是万能的,很多时候还是“低能”的,完全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往往效率低、效益差、服务次。
  公权市场的这种矛盾应该如何解决呢?书中重点探讨了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体制,这正是对公权市场经营层面的改革。用作者的话说,特许经营体制包括了三层意思,第一是“政府的事情”,第二是“通过合同约定”,第三是“交给企业去办”。也可以说是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政府的事情”,这是前提。在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一改就放,成了“甩手掌柜”。所以书中反复强调,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不是政府推卸职责的改革,其首要原则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保护公共利益。在公用事业上,公众委托政府来行使“公权”,政府必须对公众负责。
  政府的事情通过合同约定委托企业去办,事情委托出去了,政府的职责并不能也委托出去。作者认为政府要加强监管,包括程序监管、价格监管、资产监管、合同监管、运营监管等。其中,公众比较关注的是价格监管,水价上调便是很典型的案例。
  去年,多个城市的水价听证会都变成了“听涨会”,由此招致公众的普遍不满,甚至在听证会现场发生扔矿泉水瓶的事件。有些国外水务企业,当初以高溢价收购了国内城市水务的股份,如今则通过提高水价将这一部分的支出逐步往消费者头上转移。这些问题涉及对转让价格的监管,对成本的监管和核算,以及听证会的程序正义等,都是属于政府的职责范围之内。由于我国公用事业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因此更需要政府当好公众的管家,保证价格调整的公正、公开,避免让公众“被不明真相”。
  “政府”和“市场”之间怎样通过合同约定平衡利益呢?该书中提出了一个很形象的“窗帘理论”:窗(政府)和帘(企业)都可以用来遮挡外界的风雨,如果帘子完全落下来,相当于全部风险特许经营模式,承租企业对政府委托的公用事业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企业承担全部经营风险,政府不承担经营风险。以此类推,如果帘子完全拉起来,则是政府直接承担经营风险的模式,如果帘子落在中间的某一位置,则是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的模式。从理论上讲,帘子在窗的位置有无限多的点位,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特许经营没有固定模式,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合作可以是灵活多变的。
  不管是哪种特许经营模式,公权市场中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双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而最终的目标和评价标准是公众的满意。但我们看到在公权市场,一些政府部门缺位、渎职甚至寻租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企业在运营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差强人意,公众无法享受到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可以说,一个看似简单的“公”字,正是《公权市场》这本书所阐发的微言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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