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实物补贴 弹性定价
基层对“建材下乡”三大期盼
    2010-07-23    作者:记者 罗博 焦国栋 济南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虽然国家“建材下乡”政策的具体细则还没出台,但记者日前调研发现,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建材下乡将会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和改善农民生活起到积极作用。不少基层同志建议,希望能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下乡品种,在补贴方式上采取更加方便易行的实物补贴,同时在制定建材下乡产品价格时允许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微调售价,以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农民盼因地制宜确定下乡品种

  记者调研发现,由于各地城乡建设规划不同,农房建设需求层次各异,农民对建材需求存在明显差异。在已开展水泥下乡试点的山东省费县方城镇同利村,党支部书记刘仁远指着村里正连片建设的带阁楼二层农房向记者介绍,村民建房曾先后经历了土坯房、大瓦房、大平房三个阶段。现在这种顶层铺设红瓦,带二层阁楼的农房宽敞、保暖性好,最受村民欢迎。这种房屋的特点是构造模式统一,水泥需求量大,农民盼政府继续实施水泥下乡,规范水泥市场。
  而在山东省沂南县界湖镇,多数农民对水泥下乡不感兴趣,而是期盼政府实施钢筋下乡。据了解,这个镇为增加农田供给量,正鼓励农民集资建楼。村民马金凤说,和水泥相比,钢筋对房屋质量的影响更大。农民不能像城里人那样有那么多商品房可供挑选,而且村里建造楼房的经验不足,农村钢材市场不规范。她建议政府实施钢筋下乡,通过招标帮农民挑选到质量好、价格实惠的建筑钢筋。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建材下乡确定品种目录需慎重。这一方面因为政府每确定一项建材下乡品种,都将极大影响这种建材产品在农村乃至全国建材市场的走势;另一方面也因为政府每增加一项建材下乡品种,监管部门都将为规范这种产品下乡付出不小的行政成本。李铁岗建议建材下乡可像家电下乡那样,先确定少数品种在一些省市试点,然后逐渐扩大下乡品种和范围。
  记者采访了解到,大多数农民希望建材下乡多给地方一些自主权,因地制宜确定下乡品种。干过多年工程建筑的沂南县界湖镇城东社区党支部书记高发展说:“建材下乡可仿照家电下乡的‘9+1’模式,在国家制定基础下乡品种的基础上,允许地方报经中央批准制定适用于本地范围的下乡品种。这样同时还有利于建材下乡和当地农村社区化规划相对接。”

  基层政府认为实物补贴方便易行

  虽然建材下乡的补贴方式有实物补贴和现金补贴两种,但乡镇政府普遍向记者反映,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以实物补贴的方式推动建材下乡会更加方便易行。
  费县方城镇党委书记周俊献说,农民“闲钱”不多,十分关心补贴流程是否简捷。与现金补贴需先建后补相比,实物补贴“一站式”送达农民手中无需农民垫资。政府集中采购还能帮农民享受到批发价,减少农民负担。
  同时,从引导建材行业节能环保生产角度看,基层建设部门也认为实物补贴更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山东费县建设局长曹明远说,之所以价格低廉但不节能、不环保的落后建材在农村广有市场,是因为对尚不富裕的农民而言,价格因素仍是农民购置建材产品时考虑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如采用现金方式进行补贴,农民仍可能继续选购比享受补贴后的环保建材价格还低的落后建材。实物补贴正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环节将落后建材排除在外。
  而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角度看,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实物补贴也有利于防止补贴资金被企业套走。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调研员鞠少波介绍,在现金补贴下,建材企业可能因此提价。农民享受补贴后的价格可能比提价前价格还高。这样就违背了建材下乡政策初衷,不利于缩小工农剪刀差。
  鞠少波建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实物补贴最好以县级为单位进行。这是因为虽建材本身成本不高,但省、市统一招标采购的调度、运输等费用太高。

  建材企业希望政府定价留有余地

  一些在当地影响力较大、已成规模化经营的建材企业对成为建材下乡中标企业跃跃欲试。他们表示,建材下乡一方面有助于化解企业销售的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可帮助中标企业在品牌化不足的农村叫响品牌。
  在已开展水泥下乡试点一年多的山东费县,作为当地两家主要水泥企业之一的沂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广军告诉记者,去年公司1/7左右的产量以水泥下乡方式销往农村,水泥下乡帮公司解决了10万吨水泥的销路问题,增加销售收入两千多万元。水泥下乡好比订单式生产,减少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不仅如此,建材下乡帮企业叫响品牌,使他们不惜微利或平价销售,最终让利于民。据山东费县建设局长曹明远介绍,政府出面与企业商定的下乡水泥价格为200元/吨,比当时市场价每吨低了25元。企业之所以肯让利销售,主要是为了加快占有农村市场,同时也有助于企业挖潜增效。
  除了让利销售,一些建材企业已开始打起售后服务牌,加快完善农村物流销售渠道。记者在费县农村看到,一些水泥企业已与物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组建专门的运输队负责水泥运输下乡,还有一些水泥企业定期下乡走访农户,提醒水泥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保证售后服务质量。
  虽然从目前来看,建材企业对于以平价或低价产品参与建材下乡的积极性非常高,但他们还是建议未来政府在确定集中采购价格或制定下乡产品最高限价时,能留一定价格波动的空间。沂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广军认为,水泥、钢材等建材产品不像家电、汽车摩托车那样已经形成较为稳固的定价机制,无论在现货市场还是期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的特征都较明显。为此,李广军等企业人士建议政府允许建材企业根据成本微调售价,只要在一段时间内,销售的均价符合要求即可。

  相关稿件
· 产业链全面备战建材下乡 2010-04-30
· 建材下乡有望成为扩内需新亮点 2010-03-05
· 北新建材:2010年进入业绩释放期 2009-12-11
· “城镇化”利好基建、建材 2009-12-11
· 建材行业:把握投资拉动的政策利好 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