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获准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2010-05-24    作者:胡善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福建省物价局透露,近日,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批准厦门翔鹭纺纤等6家电力用户与厦门华夏国际电力等6家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发电企业向电力用户供电的发电容量不计入计划上网电量;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暂按原规定执行;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电网企业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相关稿件
· 发电企业亏声一片 热盼增值税抵扣 2008-11-11
· 应从三个环节入手解决发电企业困局 2008-05-08
· 四部门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 2008-03-24
· 四部门:严禁电网有关人员当发电企业“股东” 2008-03-20
·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获多项利好 200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