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与购置税减征可同时享受
    2010-01-19    作者:记者 邢梅/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1月18日,商务部网站发布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规定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可同时享受。业内专家认为,此举有利于巩固去年汽车消费快速增加的态势,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乐观估计将拉动50万辆的汽车销售。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现扩大消费与促进节能减排并举的目标,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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