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补贴力度
    2009-11-10    作者:魏宗凯    来源:经济参考报

    消费者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按照10%的比例进行补贴,并且从产品销售价格中扣除,设补贴上限:电视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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