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遭遇“成长的烦恼”
    2009-07-15    本报记者:文婧 实习生:石赛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列装载工业废料的厂内火车驶过包钢集团热电厂。近年来,作为我国最大稀土、钢铁联产基地的包钢集团陆续投资33亿多元,建设工业“三废”回用生态链。

    “经测算,济钢生产工艺中有待回收的显性和隐性的余热余能折合135万吨标煤,如果按30%的转换效率用于发电可达500兆瓦,不仅能够增加效益,还能从源头上消除污染。”济钢集团董事长陈启祥说。然而,在试图让企业利用余热余能发电方面,陈启祥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困难。
    记者近日随由国家发改委、中国工程院联合举办的“循环经济专家行”活动调研山东省钢铁、煤矿、化工等行业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时发现,这些企业建设的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不仅面临被关停的危机,而且即便生存下来,也要付出较高的代价,自备电厂成为了它们发展循环经济时“成长的烦恼”。

    “上大压小”能否放过试点企业自备电厂

    2007年1月29日,全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调整我国电力工业结构,下决心淘汰一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小火电机组,建设一批大型高效环保机组,发展一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今年2月3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上,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再次表示,要加快“上大压小”的步伐,扩大小火电机组淘汰的范围,对在役时间长、煤耗比较高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容量可考虑扩大到12.5万千瓦、20万千瓦。
    “在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总体政策的影响下,山东循环经济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由于规模所限,生存环境一直不好。”新汶矿业集团副总经理李希勇说,在“上大压小”政策刚推出时,新汶矿业集团的一些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曾经被关停过,后来通过反复与有关单位“斡旋”才得以重开。
    “煤矿的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不应被列入‘上大压小’关停的范围。”李希勇说,这些电厂不同于一般地方的小火电,一是煤矿电厂消耗掉了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大量废弃物———煤矸石和煤泥,减少了土地的占用,减少了可观的运输费用,尤其是彻底解决了困扰矿区多年的煤泥污染环境问题;二是煤矿电厂投运,取代了大量的工业小锅炉,每年节约了大量能源,并承担着矿区和部分城区的工业及生活供暖;三是新汶矿业集团所属电厂已经投资1.34亿元全部完成了炉外脱硫设施,实现了在线监测,烟尘排放合格;四是自备电厂有利于提高电网的供电质量。
    为循环经济企业的自备电厂“喊冤”的不止新汶矿业集团一家企业。济钢集团、莱芜钢铁集团、山东海化集团等大型工业企业都纷纷表示,其循环经济链条上不可或缺的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都曾遭遇过被关停的压力,有些甚至现在还在面临关停威胁。
    据济钢集团董事长陈启祥介绍,2008年,济钢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各项余热余能发电累计达26.5亿千瓦时,满足生产用电的比例达到了一半以上,而以中低热值混合煤气为燃料推广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与常规锅炉式发电机组相比,每年又可减排二氧化硫1.45万吨、二氧化碳150万吨,达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丰收”。他表示,发展循环经济企业的自备电厂已成为企业和地方循环经济发展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其运转不佳乃至停顿,将使循环经济发展的链条出现断裂,其损失不可估量。
    “此类电厂不仅不该关停,还应该鼓励其发展。”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咨询委员会委员王扬祖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循环经济发展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已报送备案的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这些企业签订并网协议,提供上网服务,并全额收购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此,这些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的电能上网是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齐建国认为,应从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的资源利用指标入手进行分析,将其区别于普通“上大压小”政策针对的对象。

    自产电能上网还需忍受不公价格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的电能若想上网,目前还需承受“不公”的价格:自发自用时交予电网较高的备用容量管理费,富余电力推向市场时较低的上网电价。在备用容量费方面,即便是在山东一省,各地电网收取也各有不同,山东海化集团是每度电3分钱,新汶矿业集团是每度电5分钱,济钢集团是每度电8分钱……这些企业负责人均认为,由于并网发电,而且有的自备电厂无法保证稳定供电量,因此交付电网备容费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这个价格应该降低到每度电2分钱较为合适。
    “在较高的收费下,我们每发一度电只有一毛钱盈利,这还算上了CDM(清洁发展机制)的收入,我们在搞CDM前是亏损的。”陈启祥呼吁,为避免“循环不经济”,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电能上网应享受更优惠的政策。
    在山东,一些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通过利用二次能源或资源产生的电力,往往并不能完全“内部”消化,然而企业在将这些剩余电量推向市场时,却遭遇电网设置的“价格瓶颈”。
    “我们的自备电厂每度电0.285元卖给电网,电网平均以0.63元卖给用户,中间差额太大,对我们有歧视。”新汶矿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元仁对富余电能上网过程中的巨大差价颇为不满。其他工业企业负责人也不约而同地反映,他们自备电厂富余电量上网电价均为每度电0.285元,据悉,几大电力集团火电厂省内统一上网电价为0.4105元。0.285元每度卖给电网,用电时却要付每度6毛多甚至7毛多的价格,难怪这些企业一肚子苦水。

    政策如何倾斜更合理

    有关专家表示,这个0.285元的价格是1997年制订的,当时山东省电力集团将企业自备电厂上网电价定为0.285元。此次循环经济专家行有关人员表示,山东省物价局至今仍不对发展循环经济企业自备电厂上网电价进行调整,与国家“综合利用电厂同网同价”的精神并不相符。
    王元仁呼吁,对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地方主管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将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第一,发电指标不宜控制过紧,应根据机组的发电能力和用电需求下达发电指标;第二,优先上网是国家给予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的优惠政策,希望还能给予同网同价的待遇。”
    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认为,有关政策的倾斜方式十分关键。如何将优惠落实到真正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身上呢?首先,应制订标准认定哪些企业的自备电厂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然后,再由国家财政参照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给予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发电上网电价补贴。
    也有一些企业“聪明”地绕过了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所面临的政策难题,大力发展新能源,鲁北化工就是一例。在运行国家循环经济产业化示范项目2×30万KW热电联产装置的基础上,鲁北集团与国家五大电力集团之一大唐电力集团开展合作,积极推进风电、火电、热电、太阳能电、核电“五电”发展步伐。
    “国家将对利用新能源发电推出优惠补贴政策,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将成为重点扶持对象,如我们正在建设的风电项目,届时上网电价是每度电7毛钱左右,就能绕过那个2毛8分5的限制。”鲁北集团董事长冯怡生说。
    据悉,在我国新能源发展规划中,上网电价补贴将成为重要内容之一。冯怡生表示,循环经济企业利用新能源发电,将能得到更大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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