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兼并重组不能囿于省域之内
    2009-05-11    本报记者:陈玉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国务院出台《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后,山东、山西、河北等多个省份出台了本省份的钢铁产业振兴规划,这些地方规划都强调要推进本地区内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但业内专家认为,在促进省域内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同时,我们更需要鼓励和支持跨省域的兼并重组,而绝不能为兼并重组设定地域界限。
  《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加快企业兼并联合重组步伐,推动山东钢铁集团对省内钢铁企业的实质性重组,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省内基础设施建设及省内钢铁下游产业要优先使用省内自产钢材。
  而根据山西省政府的规划,山西省将以太钢集团为核心组建太原钢铁总公司,并培养出太原、长治、运城、临汾、吕梁5大钢铁生产基地;到2011年,山西省内钢铁企业将由目前的200多家减少到50家左右,到2015年,山西省钢铁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
  河北省则规划在2011年完成规模收缩和产品优化调整的基本任务。2011年,500万吨以上规模大型钢铁企业达到5家以上。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秘书长单尚华等业内人士认为,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要尊重市场规律,地方政府不能把兼并重组局限在省域之内,而必须着眼全国,支持跨省域兼并重组。
  但事实上,由于钢铁企业是利税大户,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失去控制权,往往通过行政力量施压,让本地区企业自行兼并重组,而不愿意外地企业“染指”本地企业。一些地方甚至干脆通过行政指令将地方国资委控制的数家钢铁企业合而为一。
  近几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华北、华东一些省市政府的主导下,几个大型钢铁集团在很短的时间内匆忙挂牌成立;兼并重组效率固然很高,但行政主导的结果,往往并不能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宝钢、武钢、鞍钢等国内龙头钢企难以顺利收购外省市的一些钢企,妨碍了这些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以行政意志推动成立的大型钢铁集团往往出现“整而不合”“貌合神离”的问题。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出现钢铁行业“国进民退”现象,大量民营钢铁企业被国有钢企纳入囊中,其中固然有不少民营钢企是因为规模较小、经营不善而被合理重组的,但也有一些技术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较好的民营钢企是在地方行政压力下被迫重组的。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未来几年内,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需要得到大幅度提高。专家认为,兼并重组本身不是目的,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企业经营状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这才是兼并重组和提高产业集中度的根本目的。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为钢企之间的兼并重组划定地域界限,而应尊重市场规律,鼓励国内龙头企业跨地区收购,使我国钢铁行业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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