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建设
    2009-02-10    记者:杜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在全国建成一批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区),推动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2009年3月底前,各产煤省(区、市)提出示范矿井、示范县(区)建设名单。
  200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县(区)、示范矿井,总结一批适应本地区瓦斯赋存特点的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推广一批瓦斯治理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到2010年底,各地全面实现示范工程建设的规划目标。
  2010年后,各地在全面总结示范矿井、示范县(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进行推广,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辖区内所有矿井均达到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全面提升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水平。实现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瓦斯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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