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2009-01-23    记者:邓华宁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南京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从1月20日起,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其中商品房首付比例由三成降为二成。
  据悉,此次出台的新规定还将二手房首付款由四成调为三成。同时,“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四成”的限制也被取消。夫妻双方在均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样按照调整后的首付款比例执行。此番出台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对二手房的房龄和面积等均没有提及,都按照不低于三成的首付执行。此外,新就业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用于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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