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醒:家电维修填写“记录”非常重要
    2008-10-16    李富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呼和浩特电 据赤峰市红山区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消息,最近一段时间来,家电投诉增多,而在家电投诉中,有多起是因为售后不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引起的。
  据介绍,消费者往往轻信售后的口头承诺,碍于售后上门服务时态度热情,而且自己也觉得填不填写维修记录无关紧要,只要售后承认有过这次维修经历就行。殊不知,当消费者在经过多次家电维修,希望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通常因为提供不出维修记录,而被告知不符合退、换货等有关规定。
  对此,红山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请维修人员修理电器时应要求其在承修单据填写维修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故障现象和维修要求;维修材料的产地、规格和型号、销售价格、数量、维修费用、维修时限和保用期限;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此外,产品维修后,维修者应出具维修保用凭证,并注明维修产品故障情况、原因、修好时间、更换零部件的名称、维修费用、保用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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