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院判决中国双环CEO汽车外型设计侵权
    2008-07-02    记者:郇公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柏林电 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6月27日判决,德国经销商销售的中国双环CEO汽车外形设计与宝马X5车型相似,属于侵权行为。
  根据法院判决,德国经销商必须停止该款汽车的销售,销毁现有汽车,并向宝马公司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双环CEO汽车由德国“中国汽车”公司负责经销。该公司负责人卡尔·施劳塞尔(Karl Schloessl)向媒体表示,“这份判决并不是最终结果,我们将对其提起上诉”。他表示正准备向欧盟法庭上诉。根据欧盟法律,一款已经在欧盟其他国家得到许可的汽车,在德国就不能被禁止上路。而目前在意大利已经销售出超过1000辆双环CEO汽车。施劳塞尔还表示,法院判决该车型类似宝马X5外形,但X5系列是1998年上市的,这是“一款很老的车”。他还说,通过改变“五到六个要素”,汽车的外形也将很容易得到改观。
  宝马公司总部位于慕尼黑,该公司一发言人表示,“我们好高兴法院认同我们的观点”。但他并未表态是否将对经销商执行法院所判决的索取赔偿权利。在去年的法兰克福国际车展期间,双环CEO曾在展台展出。而此前在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时,曾指责中国制造商抄袭德国车型。
  除了CEO车型外,双环汽车的另一车型Nobel,也被德国戴姆勒公司指责抄袭其Smart车型设计,该款车为公司经典的双座微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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