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些开发商变相违法违规预售商品房
    2008-06-06    记者:贺占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乌鲁木齐电 新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采取认购、选号等方式,变相地违法违规预售商品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成为新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软肋”。记者发现,房价连连上涨,购房者对房价走势心中无底成为这一现象出现的直接原因。
  新疆建设部门近期对全区房地产市场调查后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达到法定预售条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采取认购、登记、选号等方式,违规收取预定性质费用,变相预(销)售商品房,这种现象在乌鲁木齐等大中城市尤为普遍。
  调查发现,有的开发企业提前收取了1万至10万元不等的定金、认购费等预定性费用;个别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收取总房款的30%。例如,新疆欣海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土地不合法的情况下,擅自销售楼花,预收了1000多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些企业之所以敢变相地违法违规预售商品房,与新疆近年来房价快速攀升密切相关。以乌鲁木齐为例,截至今年4月,其涨幅已连续6个月位居全国70个大中城市之首,并以20%以上的涨速“领跑”全国房价。尽管当地政府多次表示房源充足,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却抛出房价还要继续上涨的“判断”,而许多购房者在心中无底、难辨真伪的前提下,被迫走进房产商设计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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