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国美“赖”上大中:永乐并购案说明什么
    2006-10-25    本报记者:令伟家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内家电零售市场最近颇为热闹:10月18日,国美电器无条件收购中国永乐;23日,大中电器宣布,解除与上海永乐的《战略合作协议》,并没收1.5亿元的定金;同日,上海永乐称,大中单方面解约本身是一种违约行为,上海永乐将继续履行协议。
    作为中国永乐的子公司,上海永乐在其母公司即将“改嫁”国美而退市之时,依然坚持要将与大中电器的婚约“进行到底”,这令视国美为最大竞争对手的大中处境尴尬。作为国内家电连锁业的巨头之一,上海永乐何为要在“爱”上国美的同时,还要“赖”着大中不放呢?

“整合重组”时代已经来临

    国内家电零售连锁市场经过连续几年的狂飙突进之后,从今年起,国美、苏宁、大中等连锁巨头纷纷放慢扩张的步伐。以国际家电零售巨头百思买并购上海五星为标志,国内家电业步入了“整合重组”的时代。
    2005年,国美电器相继收购了东北的黑天鹅、华南的易好家、华中的武汉中商,使家电流通领域内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05年10月,永乐先后收购了厦门思文、河南通利。而占据北京电器连锁销售收入50%左右的大中电器,2005年12月与永乐在中永通泰联盟的基础上,又在青岛、西安建立各占50%的合资公司。今年4月19日,永乐与大中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拉开了全面并购的序幕。5月,北美最大的消费电子零售商百思买并购江苏五星电器正式画上句号。而国美电器与中国永乐于7月25日发布的并购公告,则成为了国内家电史上规模最大的并购案。

“资本市场”较量大幕开启

    不论是国美收购中国永乐,还是大中并购上海永乐,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资本运作的痕迹十分明显。
    在大中电器与上海永乐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京津地区以大中为主导的业务合作;二是双方以股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资本合作。
    按永乐发布的公告,北京大中确认其净资产值在2006年6月30日前将不少于五亿元,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的净利润不低于一亿元。如少于此数,则建议北京大中的估值按其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协定的机制调整。
    而国美电器收购中国永乐的“引线”,则直接来源于永乐老总陈晓与摩根斯坦利的一纸“对赌协议”:2005年10月,永乐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永乐管理层与财务顾问摩根斯坦利签订“对赌协议”:如果永乐2007年(可延至2008或2009年)的净利润高于7.5亿元,外资股东将向永乐管理层转让4697.38万股永乐股份;如果净利润相等或低于6.75亿元,永乐管理层将向外资股东转让4697.38万股;如果净利润不高于6亿元,永乐管理层向外资股东转让的股份最多将达9394.76万股。
    永乐最终没有赢得大摩。据永乐8月15日发布的中期财报:截至2006年6月30日,上半年永乐的净利润下降到1551.7万元人民币(2005年同期为1.55901亿元)。在香港上市融到10.26亿港元巨资的永乐,没到一即自己委身昔日的竞争对手国美电器。

“运作短板”亟待提高

    大中电器总经理宋红说,选择与永乐合作的感情基础,是多年来在采购联合体“中永通泰”的接触中所产生的朴素信任。
    正因为以前关系太密切,永乐突然转投国美才让大中方面难以接受。据了解,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不严密。一位大中人士承认,双方的协议确实没有规定,如果永乐和第三方合作,其是否构成违约。
    正是这种“朴素信任”和不严密的协议,让如今的大中电器处境尴尬。此前,大中已多次与永乐沟通,要求永乐放弃协议,并表示自己愿意归还1·5亿元定金。但永乐不为所动,并称“在2008年4月前大中别想卖(给其他买家)”。永乐称,永乐与大中在《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双方有权通过自己的关联公司行使或履行协议。因此,即使国美与永乐合并,一样具备履行合约的能力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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