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投资热面临降温
    2010-04-16    作者:记者 方家喜/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近,城投债发行热潮仍在持续,但市场关于城投债投资风险的担忧也在升温。有关人士预期,随着监管的不断加强和风险预期的升级,机构投资城投债的热情未来或将减弱。

  城投债发行提速

  据统计,今年来已发行的30只地方企业债大都是城投债,总发行规模达378亿元。仅3月24日至4月2日短短10日内,国内共有包括临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建投”)在内的5家城投类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高达86亿元。
  据悉,3月24日发行的临沂建投10亿元城投债期限为10年,前7年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6.8%,第7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与临沂建投同日发行的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12亿元城投债,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淮安市“运河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在最为市场所关注的担保方式上,这两只刚发行的新城投债并没有什么新颖之处。淮安债采用了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临沂债则采用了第三方担保方式,为其提供担保的临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临沂市另一家政府旗下的城投类公司。
  此外,江苏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于3月26日发行10亿元企业债。募集资金中的8亿元将用于扬中市区域供水改造项目、江岸治理项目、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和路网建设项目等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剩余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而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则于4月1日发行50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为5年。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4月2日发行4亿元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南京市铁北污水处理项目系统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

  监管“新规”直指隐患

  最近,有许多市场机构的分析人士表示,在城投债今年以来大举扩充融资的背后,其诸多潜在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城投公司主营业务赢利微薄、多靠政府补贴获利润、发行人变相美化资产负债表、地方隐性债务占比重等。城投债的泛滥已严重危及到了政府信用。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当前不注意控制风险,那么对地方政府而言,将来城投债所要面临的问题将不再是无法付息,而是难以还本。有关调研表明,城投债并不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可实际上城投公司已经沦为地方政府隐性负债的最大平台,在扩容与偿付的天平上,城投债已然失衡。
  事实上,城投债自2002年发行以来就成了是非议论的焦点。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2009岳城建债”财务造假事件,更引发了市场对城投债信用风险的担忧。专家认为,加强对城投债发行主体的限制和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研究城投债的“新规”。业内人士透露,一份尚未出台的《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公司的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在研究讨论之中。这份通知旨在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进行规范,其中对城投债影响最大的就是严禁地方政府、事业单位等以财政性收入、国有资产、承诺函、回购协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直接或变相的担保。
  但新近发行的淮安债、扬中债都采用了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包括城投公司与当地政府签署回购协议,这属于“新规”禁止的担保行为之一。有分析人士认为,近期发行的城投债应该是发改委之前审批的。监管层未来会采用新老划段的方式,对“新债”使用新规,而“旧债”则既往不咎。而在“新规”出台前,已经审批的各类城投债都将加紧发行步伐,这可能是近期城投债井喷的一个主要原因。

  投资热情未来或减弱

  虽然分析人士提醒城投债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但目前市场上对于城投债的热情并没有减退,机构对于城投债的争抢仍然激烈,几只新城投债刚发行就被认购一空,而在一级半市场上需求也很旺盛,溢价往往能达到30至40个基点。
  兴业证券表示,一方面,目前信用债一二级市场利差较大,套利空间比较大;另一方面,在国债、其他信用债前期利率都大幅下滑后,现在发行的城投债的票息较高,可以较好地抵御风险,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也较大。
  对于市场普遍关心的偿付风险问题,业内人士则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城投债都有问题,应该对每只城投债区别对待。在分析个券时,信用评级并不是主要的指标,对于城投债所在地方财政实力进行分析则非常重要。此外,对以土地抵押担保的城投债则应该关注土地价格变化趋势以及土地政策的变化。
  与中期票据具有广泛的投资主体以及主要投资者(以上市银行为主)补充资本金渠道较多不同,城投债的最大买家是农信机构和基金,而经历了2009年的信贷高峰后,农信机构原本紧张的资本充足率更显得捉襟见肘,这使得城投债难以再次出现类似于2009年上半年的火爆行情。
  对于基金而言,其大类资产(股票和债券)的转换主要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影响,较难把握。在股市没有明显走熊时,其对债券资产的配置将更多地以流动性高的短期央票为主,从而难以成为高收益债券的长期稳定投资群体。
  在保险机构债券投资方面,据了解,保监会最近在通知中要求,保险机构应当关注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风险,理性分析城投债的投资价值和风险收益,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对其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影响,重点关注发行人负债规模和主营业务现金流等财务状况、偿债资金来源的充分性、担保的有效性,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市场人士预期,随着市场对城投债风险预期的升级,机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投资热情或将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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