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农合行念好"五字"经 扎实推进阳光信贷
    2009-12-08    作者:本报记者 孙彬 邓华宁    来源:经济参考网
  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由于贷款市场相对稳定,贷款发放主要依靠坐等客户上门,贷款效率低下,加之缺乏市场拓展和竞争意识,贷款信息透明度不高,缺少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等违规现象较为突出。兴化农村合作银行秉承“开门办银行、透明放贷款”的理念,以推行“阳光信贷”工程为抓手,紧紧围绕信息要“真”、产品要“适”、利率要“惠”、推广要“晓”、服务要“便”的五字真经,扎实做好五个结合,大大密切了与广大农户的联系和合作,让广大农户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合作银行“进门不再烦,办贷不再难,手续不再繁”,促进了三农信贷的长足发展。截止2009年10月末,兴化农合行农户贷款余额达35.52亿元,占各项贷款的58.72%;受贷总农户近8万户,占该市农户总数的23%;另通过“阳光信贷”使得11094个农户取得授信,授信金额达7.24亿元。
  做实一个“真”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农户档案管理有机结合。过去虽然合作金融机构都建立了农户经济档案,而实际客户借款时信贷人员仍然需上门调查,不能达到客户即时申请、即时办理的目的,经济档案实际运用效果不佳。兴化农合行总结过去的教训,根据“阳光信贷”的要求真正经过逐村、逐户民主评议,建立全面、广泛、真实、电子化的农户经济档案。一是变单纯纸质档案为纸质、电子并行,并录入该行信贷辅助系统,为信息资料的快捷检索、动态更新、查询对比和审查审批提供了方便,实际运用的效率和效果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二是变贷款户建档为广覆盖建档,将建档范围尽可能地覆盖到所有农户,为今后进行授信对象调整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三是变信息零散采集为更全面采集,信息采集内容涉及户主个人信息、家庭信息、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经营状况、银行信息、动产、不动产、负债、收入、支出等项目,信息采集的详细程度明显提高。四是变侧重信息资料采集为综合调查采集,通过实地走访、外围调查、民主评议等途径准确掌握农户信息,有效地保证了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阳光评议提供了较为准确的依据。截至10月末,该行已建立信息综合采集较为全面的电子档案35099户,约占该市全部农户数的15%。
  紧扣一个“适”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业务品种开发有机结合。伴随农村产业化和农民从业状况多样化,农户贷款需求多元化态势日益明显,如何跟进创新信贷产品,更好地满足农户贷款需求显得越来越迫切。为此,该行在“阳光信贷”推广过程中广泛了解贷款需求,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创新推出了四项信贷新品种:一是对选聘到行政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用于创业经营10万元以内以及购房、婚嫁等5万元以内个人消费贷款,10月末,村官贷款授信额为250万元;二是对40周岁以内的青年创业所需流动资金,提供10万元以内“青年创业卡”贷款,10月末,青年创业贷款授信额380万元;三是对辖区内国家公务员,提供50万元以内的消费贷款;四是对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农户提供10万元以内“惠农贷款”,10月末惠农贷款授信额达7.15亿元。多种信贷品种推出后,农户贷款品种与客户的实际需求更加搭配,让贷款对象能够针对性地选择信贷产品,有效地解决了以往信贷供给与需求不对称的问题。
  解决一个“惠”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贷款利率定价有机结合。结合“阳光信贷”办贷模式推广,更好地将贷款利率定价与“阳光信贷”推广过程中掌握的客户情况结合起来,这是推行“阳光信贷”的又一便利之处。在推广过程中,该行除宣传“易贷通”、“一证通”付息的便利和实惠外,还注意区别贷款对象、保证方式、产业情况和风险程度不同,进一步加大了农户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是区别不同贷款对象,采取不同的利率浮动政策,种植户、养殖户、公务员、大学生“村官”贷款同等条件下利率下浮10-20个百分点;二是区别保证贷款、联保贷款、抵押贷款、存单质押等不同保证方式确定基准利率上浮标准;三是区别不同产业情况确定不同的指导利率,体现对农业产业化、科技农业、鼓励发展的新兴涉农产业的支持;四是区别不同风险程度在一定浮动区间内确定上浮幅度,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确定不同的利率定价标准,促进了客户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围绕一个“晓”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营销载体创新有机结合。如何让“阳光信贷”的便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这是推进“阳光信贷”加快普及和农户贷款加大营销的关键。为此,该行在寻找和创新农贷营销载体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联合兴化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启动实施“引贷富农直通车”和“青年创业贷款直通车”,通过召开大型启动仪式和推进会,进行立体式宣传造势,借助行政和社会等外部力量,促进该行农贷业务影响力的扩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聘请全市137名大学生“村官”和35名乡镇团委书记担任农户贷款“引介信息员”,充分发挥他们在联系农民、服务农民方面的优势,努力构建“借贷有门路、资金有落实、服务有保障”的信贷支农服务配套机制,为使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及时得到信贷支持开辟了新的通道。三是通过印制宣传彩册、寄发信函传单和多种媒体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合作银行配套的业务品种和优惠的业务政策,有效地扩大了该行信贷业务的知晓面和吸引力。
  突出一个“便”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服务水平提升有机结合。结合“阳光信贷”推广,该行在提升信贷服务水平上着力采取了以下六项措施:一是对各支行分别下达包括覆盖村、建档面、授信面和发卡量等推广任务,实行支行行长负责制,落实挂钩中层干部进行全程指导督查,并对支行行长和挂钩中层干部进行严格考核,有效地保证了“阳光信贷”推广的进度和质量。二是针对各类信贷业务品种,分别制定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和办理流程,让客户申请办贷时一目了然。三是全面实行“阳光信贷八公开制度”,将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程序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农户知晓“能否贷,贷什么,贷多少,如何贷”。四是实行“阳光信贷”模式下的客户经理“管户责任”制度,对客户经理积极参与信息采集、集中评议和集体会办全过程,贷款发放后切实履行贷款管理职责的给予免责追究,有效地提高了客户经理参与“阳光信贷”推广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是开发应用信贷辅助系统。在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反复论证并借鉴兄弟银行相关信贷业务系统后,该行在省联社信贷审批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信贷辅助系统,实现网上审批,大大提高了贷款办理的效率。六是公开《信贷优质服务十项承诺》和总行、各支行信贷服务热线及监督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切实转变信贷人员工作作风,廉洁办贷、阳光办贷、文明办贷、优质办贷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实现农户贷款“进门不再烦,办贷不再难,手续不再繁”,目前该行已经做到授信农户用信办贷时间不超过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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