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停售频现“哄抢”未必划算
    2009-07-31    本报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新《保险法》实施的日益临近,最近不少市民都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或短信,被告知许多保险产品将出现停售。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不要被这类消息引诱而“一窝蜂”购买,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定。
    “我们的一款产品就要停售了,赶快买点吧!”两天前,沈阳市民海浪接到一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电话,对方告知她,这款产品赔付率高,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只好停售,所以赶在停售以前购买,还是比较划算的。记者采访了解到,最近不少保险公司都对自己的保险产品作出一定调整甚至停售,其中停售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分红型两全保险、万能险和返还型重疾险上。
    近期为何频现保险停售的消息?辽宁省鞍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专家介绍,新《保险法》将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为使保险条款与新《保险法》规定相适应,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专门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要求各保险公司根据新条款示范写法,在10月1日前修改完毕自己的产品合同。为此,目前各家公司都在按照规定对条款进行修订,由于保险责任范围较以前有所扩大,不排除今后有产品停售或提价的可能。
    这位专家分析,某一保险产品停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保险公司自发停售和被监管部门勒令撤柜是不同的。停售并不一定代表产品有问题,有时甚至是因为产品过于优惠,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亏损,才迫不得已终止销售。但是一些保险产品停售的消息提前释放,很可能是出于促销目的。因此消费者在面对代理人以停售为“噱头”向自己推销保险时,最重要的是从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多问几个“为什么”,才不至于被各类推销说法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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