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官员:预算法修订重点解决三大问题
    2009-07-14    记者:韩洁 王茜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电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高强13日说,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订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将提出修订草案,明年将向财政界、学术界等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广泛征求意见。
    高强是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联合举办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8/2009首发式》暨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研讨会”上透露的这一消息。
    高强说,此次修订预算法重点解决三大问题:预算管理的统一完整性、预算执行的严格规范性以及预算监督的严肃有效性。“这是修改预算法最关键的三大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预算法还是不能真正起到规范预算管理的作用。”
    我国现行预算法是1994年3月22日在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迄今已实施了15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法逐渐暴露出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违反预算制度的处罚性规定不是很具体、很严格。、
    高强说,当前我国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一是还有相当多的政府性收支没有纳入预算,二是已经纳入预算的资金也没有完全严格按照预算法管理。
    他指出,预算不完整必然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主要表现在人为地缩小了预算收入规划,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和社会的负担水平;分散了国家财力;一些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收支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对实行统一管理政府性收支是不利的;此外,预算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弱化了预算的法律地位和严肃性,并带来一些不正之风,甚至消极腐败现象。
    高强表示,实现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就要实行全口径的预算管理———该纳入预算的政府性收支要纳入进去,同时纳入预算的资金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去执行和落实,两者缺一不可。
  相关稿件
· 俄政府修改预算法 实行一年期预算 2009-03-17
· 关于预算法修改的重点与难点 2008-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