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旱“烤”问农险
    2009-03-04    本报记者:毛晓梅 张晓松 于文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国北方冬小麦主产区遭受50年不遇特大旱灾的消息,令农业保险又一次进入人们视野。参加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纷纷对农业保险软弱无力的现状提出对策建议。

  保护伞  对于此次遭受旱灾损失的老百姓,尤其那些参加了农业保险的农户,心里最盼保险公司能多赔一点。不过保监会的信息显示,由于农业保险覆盖面不宽,保障程度也不高,今年受旱冬小麦获赔额度可能有限。
  我国从2007年开始推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按比例承担,初期只在6个省份开展大豆、玉米、小麦、水稻、棉花5个种植业品种的试点和在全国范围开展能繁母猪保险。2008年,试点扩展至16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增加了花生、油菜、奶牛等种养业品种。
  这次特大旱灾中,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河南、山东、陕西、甘肃8省受灾最严重。据悉,其中甘肃、山西两省的种植业去年尚未启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开展了试点的受灾省区中,只有安徽、山东等省几个县市保了冬小麦的旱灾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告诉记者,去年已开展试点的省区,试点范围也没有全面铺开,每个省区在承保区域、承保品种、保险责任等方面,把握的尺度都不一样,受财力所限,覆盖面还很窄,农业保险这把保护伞还没撑起来。

  掣肘  任建国代表认为,在巨大灾害损失面前,农业保险之所以表现得无能为力,除了覆盖面窄的问题,还有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缺乏的问题。因为大范围旱灾、雨雪冰冻、地震灾害等往往带来农业的损失巨大,普通的商业保险很难承受。应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总裁吴焰提出:“巨灾保险应尽快从课题研究阶段转向实际操作层面。”据悉,鉴于赔付风险太大,一些国际再保险商近年纷纷退出我国农险业务的分保,国内保险公司怕独自承担巨灾风险,不敢贸然开展农险。
  吴焰委员认为,专门法律法规的缺失也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深层原因,应尽快通过立法明确农业保险性质、经营原则、组织形式、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以及再保险等问题。

  新推力  “保险不是赌博,在灾情出现后才想到,为时已晚。”不少代表委员发出这样的感慨。
  发展农业保险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保险公司、投保企业和政府部门应提早做好准备。全国政协委员魏迎宁认为,从保险公司来说,要深入研究农民需求,开发适合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保险产品,使保险责任范围涵盖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全过程;通过长期规范经营,积累各类农险品种的经验数据,以助于政府准确把握农业风险状况,及时调整农险相关政策等。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政策性农业保险共承保主要粮、棉、油料作物4.05亿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25%,养殖业方面,能繁母猪承保覆盖面超过90%。目前,97%以上的农业保险业务得到各级政府的保费补贴。
  近期来自中央政府的信息表明我国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为农民撑起“保护伞”。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据保监会披露,2009年,林业保险、育肥猪保险和橡胶保险等项目有望在财政支持下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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