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不可跟着感觉买
    2008-06-30    本报实习生:韦夏怡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近期Wind统计数据显示,自2008年以来,数十家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累计已超过了1600只。另据统计,5月份,32家商业银行(包括26家中资银行和6家外资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382款,成为自2004年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以来单月发行数最多的月份。
  面对各种名目的银行理财产品,普通投资者在选择时有时会觉得很茫然:一方面,短时间内很难了解所有的产品情况,进而不能做出最优选择;另一方面,不敢相信银行业务人员的推荐,害怕跳进陷阱,再遭受“浮亏”和“零收益”。

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渐成主流

  在刚刚过去的五月,银行理财市场中稳健型理财产品继续成为市场主流,其市场占比超过八成。含“保本”字眼的银行理财产品日渐增多,连不少股票类、商品类与混合类理财产品,都以“保本”作为卖点;此外,银行理财产品短期化趋势也日渐明显,一年期以下的理财产品占了近90%的市场份额,其中6个月至1年期限的理财产品的市场占比上升明显。
  据统计,截至6月10日,所有在售的102只理财产品中,投资期限小于或者等于6个月的为57只,占全部在售产品的55.89%。其中,期限最短的是中国银行推出的“博弈人民币理财产品7天”,预期最高收益率为年利率2.20%。虽然短期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相对较低,但是本金和收益都有一定保障。在投资者对股市信心大减的现今,选择短期而稳健的理财产品不失为一片良好的投资缓冲地带。
  事实上,经过一段时间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和规范整顿,银行理财市场已经有所好转。投资者只要根据自己的投资兴趣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并且在购买前充分了解产品风险、收益等问题,相信还是可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
  但是,据了解,相当数量的普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并不了解。当被问及是如何挑选的产品时,基本的说法都是:“听银行的人介绍的,感觉可以就买了”。由此看来,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了解6大类理财产品选择性投资

  一般说来,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6大类:信用类、利率类、汇率类,股票类、商品类及混合类理财产品。不久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公布了2008年1季度《银行理财产品评价分析报告》,从报告分析可以看出,银行理财产品相对于股票市场、商品市场的表现而言,其总体上属于风险较低、收益适当的保守投资品种。
  对于信用类产品,报告评价显示,这类产品相对于银行存款,既具有近似的安全性,又具有相对优越的收益能力。
  对于利率类理财产品评价样本的分析表明,相对人民币利率产品而言,外币利率产品期限较长,投资价值相对略优。
  报告显示,利率类与汇率类理财产品投资价值比较接近,二者与信贷类产品相比,超额收益水平有所提高,同时风险水平也有所上升。这两类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与支付结构呈现出稳定明晰的趋势特征,透明度有所改善。
  在123只被收录的股票类理财产品样本中,相关数据显示,不同委托币种的股票类产品投资价值相对悬殊。
  股票类产品包括股票挂钩与打新股两大类,从评价结果来看,1季度股票挂钩类理财产品的投资价值普遍较低,大部分产品都出现了负的超额收益;打新股产品虽然面临中签率降低与二级市场上新股溢价率明显回落的影响,收益空间受到了显著打压,但仍然具有固定收益能力,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人民币产品和中资银行股票类产品的相对强势。
  在商品类产品中,人民币产品显然要弱于外币产品。1季度商品类产品主要挂钩于农业(如渣打银行2008年保本型股票挂钩投资农业产品指数)、能源(如民生银行“非凡理财”挂钩黄金原油美元结构性产品)以及各种指数(如气候变化指数挂钩产品、德银动态商品指数)或相关金融衍生品。

关注6大问题明白投资

  关注产品特点。各银行理财侧重点不同,对市场风险的规避情况也不同。有的产品与股票挂钩的比重较大,有的则把投资重点放在债券上。因此,投资者首先要了解和明确准备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的重点。
  关注变现能力。流动性是投资理财产品时不可忽略的问题,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应明确资金闲置的大致时间,并根据资金的用途不同在变现性不同的产品中配置相应的比例。相关人士表示,像信托贷款类产品的收益较为稳定,预期几乎全部都能实现,但时间一般也比较长,适合闲置资金较多的个人;而对变现性要求较高的投资者可以关注短期理财类产品。
  关注产品信息透明度。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银行的官方网站了解产品的最新动态。每家银行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程度不尽相同,信息披露较透明的产品投资者可适当关注。
  正确理解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浦发银行2006年第九期F2计划的理财产品“汇理财”在2007年12月底到期时,因实际投资收益为零引起了轩然大波。大部分认购者在当初申购时只注意到了“最高收益率16%,最低保本”的诱人条款,并没有认真研读要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的苛刻条件。经过监管部门的努力,现在的理财产品市场更加规范了,但是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还是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能盲目相信业务人员的宣传。另外,有些银行对产品收取较高的管理费用,这就给实际收益又打了一定的折扣。
  知晓产品风险。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比如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必须面对加息后的利率风险;人民币理财计划往往有期限限定,产品流动性风险也不容忽视。银行理财产品也是一种投资产品,也存在风险,也会出现零收益,投资者应做好心理准备。
  明确相关权利。比如投资者应当弄清楚“提前赎回权”和“提前终止权”。“提前赎回权”是指客户拥有的权利。当理财产品的收益提前达到预期时,保守型客户想着能锁定收益或急需用钱,会使用这种权利临时套利;“提前终止权”则不一定单指客户所拥有的权利。有关专家指出,投资者一定要看清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提前终止权”是赋予谁的:是银行还是个人投资者,或者双方都有。若由银行掌握终止权,则产品的收益相对会高一些,但投资者就丧失了主动权;若终止权在投资者这里,虽然投资者可以行使提前终止权利,但产品的收益率就会相对低些。此外,有些银行对提前终止投资的行为设有一定的“惩罚”性条款,如收取提前赎回费、一些保本理财产品不对资金进行保本等。
  另外,有关人士指出,有些银行理财产品,在设计时会分优先级和普通级客户。一定情况下,普通投资者并不能平等分享收益。投资者如果不分清楚该产品有没有分优先和普通级别,很可能就成了优先级客户和银行的利益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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