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大胆给交强险“动手术”是明智之举
    2007-12-04    本报记者:毛晓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中国保监会向社会披露了交强险三大动向:一是保额拟提高一倍,由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二是基础费率将下调,16种车型可望降费;三是最终价格将通过听证程序来解决。给交强险“动手术”,这无疑是好消息。是监管部门遇矛盾不回避、勇担社会责任的明智之举。对普通有车族来说,交强险有望由现行的“交1050元保6万元”改为“交950元保12万元”,值得欣慰。
  交强险自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起就一直因保费高、保额低而备受争议。其中反响最大的是,有律师认为,我国交强险每年存在400亿元暴利。当下,各保险公司首年交强险经营情况的专项审计结果汇总出来了,账面亏损39亿元,主要原因是按国内会计准则保单取得成本不能递延需在当期摊销,若按国际会计准则核算是盈利6亿元至8亿元。这个结果是对持续一年多来关于交强险“暴利说”的一个正面回应,有利于消除民众的误解。
  当下,也正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着手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酝酿对交强险制度进行改革的大好时机。2004年5月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上位法。从各大媒体传递出来的信息表明,法学专家和保险专家们初步达成的一个共识是,交强险应当剔除无责财产赔偿。这也许将是从根本上医治交强险“高保费、低保额”畸形现象的一剂良药。
  在制度设计上,世界上目前唯有我国交强险是同时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实行“无过错责任”。中国人民大学孟生旺教授指出,财产无责赔付的规定确实与人们的价值判断相悖。如果去掉财产无责赔付,会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理赔负担和管理成本,进而降低交强险费率水平并能相应提高对人身损害的保障程度。
  再有一个不得不提,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目前尚未设立的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救助基金主要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对此保监会早已做了准备。一旦救助基金具体办法出台和实施起来,交强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制度特点就会更充分体现出来。
  考虑诸多确定和不确定因素,保监会决定大胆给交强险“动手术”。即将启动的交强险价格听证会将考验监管部门的智慧和诚意。目前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给保监会的新版交强险费率方案看,在八大类42种车型中有16种车型将涉及降费,幅度5%到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交强险降价是必然。只是此次对降价事项也召开听证会,显示了监管部门想通过听证满足民生诉求、还交强险“真面目”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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