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股指期货交易角色分工
    2007-04-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
    交易场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市场的组织者,是股指期货合约履约的保障者)
    结算主体:中金所、期货公司、商业银行(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只对结算会员结算,期货公司必须以自有资金缴存结算担保金和结算准备金,非结算会员由具备资格的结算会员为其结算)
    中金所全面结算会员: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
    中金所特别结算会员: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 
    中金所结算交易会员: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
    中金所交易会员: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
    交易经纪主体:期货公司
    中间介绍业务商:券商
    资金安全控制机构:中国期货保证金安全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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