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调整最大一次进出口税则1日起施行
    2007-01-04    记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新《进出口税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2006年《进出口税则》相比,新《进出口税则》最显著的特点是调整共涉及1600个本国八位税号的变化,占全部八位税号的20%以上,主要涉及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木制品、贱金属及合金等五大类。这是近十年来我国进出口税则最大的一次调整。
    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新《进出口税则》,从1月1日起,旅客从境外携带或邮寄入境的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的进口税税率将由10%调整为30%,化妆品税率将由20%调整为50%。受此影响,红红火火的境外扫货团已经开始降温,2006年12月31日来自广州各大旅行社的信息显示,元旦赴港澳购物的市民就急速下滑了两成以上。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