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行发生重大案件上追两级领导责任
    2006-10-26    记者:王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济南10月25日电 山东银监局近日出台规定,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形成贷款风险和损失的机构,山东银行业监管部门将依法暂停其办理相应业务;对发生重大案件的,除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外,还要上追其两级以上机构的领导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山东省银监局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全面提高内部稽核检查的覆盖率和检查频度,提升案件的查防能力,尤其关注银行人员和外部企业内外勾结造成贷款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要求,山东各银行将对大户贷款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授信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合同是否得到全面履行,发现客户违约将及时制止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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