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参股南方电网暂未获批
    2006-10-24    本报记者:王文志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到目前为止,华能参股南方电网一事尚未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10月20日,来自电力体制改革部门的一位权威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
    而在此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华能已经获得特批获准参股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华能集团成功竞购南方电网股权事宜,华能新闻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称,尚未接到上面通知。
    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广东省国资委持有70.4%,为第一大股东;国家电网公司持有26.4%股权,为第二大股东;海南省拥有余下3.2%股权。
    另外,广东省当初对南方电网的投资有很大一部分来自银行贷款,这些贷款以来自广东发展银行居多。此前有媒体报道,南方电网2004年营业收入虽高达1566亿元人民币,但净利润不足2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仅为2%。南方电网成立以来几乎没有分红,广东国资委的贷款压力逐渐增大。同时,广东发展银行因资产质量较差,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作为大股东的广东省政府也压力颇大,遂有了“卖南方电网还广发债务”的想法。也正缘于此,在南方电网的重组中,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央行金融稳定局联合有关部门曾就南方电网出售一事征求电力体制改革部门的意见,电力体制改革部门给出的意见主要有两条:第一,国家电网公司不能控股南方电网;第二,南方电网股权不能卖给五大发电企业。
    浩源投资首席分析师张利对记者表示,国家电网控股南方电网遭到电力体制改革部门的反对,这是必然的,因为当初电力体制改革中,“组建独立于国家电网公司之外的南方电网”的目的是要引入竞争、打破垄断,让国家电网公司控股南方电网无疑是走“回头路”。
    记者从电监会了解到,即将颁布实施的《“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将有“严防各种新形式的厂网不分”的要求,这或将增大华能参股南方电网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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