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导演了小产权房的狼虎博弈
    2009-06-29    沈竹    来源:央视网
    无疑,小产权房是个怪胎。
    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下,两块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建设用地,若其中一块是国有土地,便可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并得以在交易中体现价值;而另一块集体土地,则基本只有自用的权利而缺少交易的机会。
    于是,城乡交界处,一方是饥渴的无法忍受高房价之压的老百姓,另一方是眈眈觊觎城市房市利益风眼的乡镇一级政府;
    双方之间形成了基于巨大交易需求的狼虎博弈。
    一方虽然知道,根本没有合法产权,但是压根儿就不要产权,将法律保护弃置不要;另一方信誓旦旦,根本无权签约卖地,但是原本就有恃无恐,也将国法党纪弃置不理。
    架空法律,成了狼虎双方共同的默契。
    然而,法律开始发出声音。
    默契被打破,仍旧因为利益。
    上周四(24日)宋庄小产权房第一案历经三年终审宣判,结果是李玉兰搬家,马海涛需赔付对方28万余元。面对这个巨额的赔偿,农民马海涛的妻子告诉记者“难以支付”,而李玉兰也对仍希望双方在案件执行阶段达成调解,自己可以不搬出房子。
    这是小产权案第一次接受法律的洗礼。但它的标本意义并没有大家预期的那样具有参考价值。原因有三:
    1、 宋庄村民马海涛看到02年卖出的房屋迅速升值,06年开始反悔引发诉讼,类似宋庄靠文化产业迅速拉升房地产价值的情况不具有普遍性。所以,这样反悔的潜在风险并不是在小产权房中具有普遍意义;
    2、 此类情况属于村民直接面对买房者,属于一对一的情况,而更难解决的是一对多,也就是由开发商参与大规模建设的房子;
    3、 之所以赔偿款如此巨大,有它的特殊性:李玉兰在一审宣判后获得仅9.4万元搬家费,而另据“信赖利益损失”,李玉兰作为无过错一方,即不知晓房屋合同无效、房子不能买卖的无辜一方,继续上诉得到另外一部分18.5万左右的赔偿。这个数字为评估涉案房屋宅基地总价26.47万元的70%,法院判定双方按三七开承担赔偿,另外30%由李玉兰自行承担。可见,这一点更加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买小产权房的人大多是在了解房屋并没有产权情况的条件下购买的。
    但是,这个案件的结果给了大家一个最大的启示:小产权房——能私下调节的最好私下了结。所以截至目前,画家村14起此类诉讼中,除了9起已经一审判决,之中4起上诉,5起进入执行阶段之外,5起已经因双方达成协议实现了调解或撤诉,还有一名画家与农民已互相返还了房屋和地上物折价款。
   法律再一次成为特例,对于这次非法的交易,法律无疑是温情的,它并没有指向背后支持这次交易的宋庄当地一级政府。由此,法律的判决也再一次成为“小产权房”可以生长的理由。
    于是,不买的人觉得自己像傻瓜——人家都住得好好的,不买会不会亏了?
    买的人潜在的心理:你城市房价这么高,我根本住不起,住一天算一天,有一天转正了交点儿罚金就交点儿;
    卖地的乡镇一级政府的想法:国家管就听国家的,地方管就听地方的,让交罚款就交罚款,建了的楼住人的房,你还能怎么样?
    所以,几乎每一个城市的边缘都有小产权房的领地。
    所以,深圳小产权房在房地产市场所占比例超过50%,太原市小产权房大概是40%,北京小产权房大概是30%。这些单价2000、3000、4000元的小产权房,远低于各大市区的商品房价格,满足了千万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
    所以,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屡次出台小产权房的整改意见,而小产权房却发展得越来越快。最近的一次: 5月21日,深圳市四届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其中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除未申报的外,符合确认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产证。就是这个说法,让深圳的小产权房再次热销,补收土地出让金之后产权转正的传闻沸沸扬扬。直到20天后,国土部组织会议听取深圳市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报后,认定深圳市人大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各种传闻才平息下来。
    之后三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适用〈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如有地区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或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等五种行为,将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撤职处分。
    而国家出台的政策似乎是干打雷不下雨,使得乡镇一级政府更多地长期处在有恃无恐的状态中:房山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当地非法建设的小产权房,他们没有处罚的权力,有时候有人举报,他们便到现场去发停工通知,但他们刚转身离开,现场便又热火朝天地干起来。“国家对这类非法建筑的处罚力度其实很小,要是罚个千八百万的,估计就没人敢建了。”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上周四表示,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会出台一个统一的文件。这种旨在放权的政策由于缺少具体的解释,更多地被乡镇一级政府理解为不管。北京郊区某村长这样判断:这时再开发新的土地简直是往枪口上撞,而继续卖楼则是另外一回事。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行过程只能让大家越来越看好小产权房的发展。
    谁来对乡镇一级政府的集体潜规则问责,从主导开发到签约售房,乡镇一级政府在上演一场集体的疯狂。固然,开发新农村是他们的尚方宝剑,但是公然集体违法,并且到现在没有让人信服的判例和问责,这才是小产权房得以蓬勃发展的源头,这也使得狼虎博弈越来越成为合适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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