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心里不能没有生命“清单”
    2007-11-07    叶建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天,我们在这里披露一份“清单”,一份关于矿难人员的“清单”。毫无疑问,我们在披露这份“清单”的时候,心情是沉重的,一如所有遇难者的家属;同时又是激愤的,一如所有嫉恶如仇的人。
  从本报记者的采访和取证来看,山西泽州的矿难瞒报事件,事实是非常清楚的。而比瞒报更危险的,是对瞒报事实的淡漠和不以为然。如果说,瞒报体现的是对安全事故的错误认识和消极对待的话,那么,对瞒报本身的淡漠和不以为然,则是公然对抗法律,无视职责,从而为今后的生产埋下了更大、更严重的隐患。
  当然,从主观愿望来说,我们无意与哪个地方、哪个人过不去。我们之所以拿泽州说事,除了事件的偶然性之外,我们也是想借此说明:事故猛于虎,安全生产的弦如果松懈,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就会受到威胁,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有一个对待事故的正确态度,这既是对地方负责,对群众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人是有尊严的。不承认别人生命尊严的人,其实自己也不配谈尊严;不能正确对待自己过失的人,其实自己也会因心胸狭窄、道德低下而失去尊严。不是有这么一句流传挺广的话么:“有一种政绩叫牺牲环境,有一种发展叫蔑视生命!”泽州的矿难“清单”被披露并得到证实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份“清单”能否真正“植”入官员的心里,让他们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一个心里没有这种生命“清单”的官员,是不能真正为百姓谋利益的;一个心里没有这种生命“清单”的地方政府,也是不能真正造福于一方的。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里说得好,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以此来衡量,泽州的地方官员应该感到羞愧,并知耻而后勇;以此来鞭策,广大的高危行业从业者和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感到责任重大,并谨慎而前行。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