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需要新思路
    2007-04-30    叶建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近日专门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国家环保总局同时宣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将从明年5月1日起施行,任何部门和企业今后都不得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公开污染信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此举意在加强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
  从总理亲自挂帅,我们不难看出节能减排问题的紧迫和棘手。按照“十一五”规划,去年我国万元GDP能耗应该下降4%,主要污染物应该减排2%。但是,这两个指标都未能如期完成。从这几年的情况看,我们在节能减排上制定的政策不可谓不翔实,采取的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为什么还是起不了多大作用呢?
  笔者注意到,在节能减排问题上,我们一直在强调行政的力量。实际上,这种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甚至包括群众的参与、舆论的监督等,只解决了节能减排的外部压力问题,企业至今仍然缺乏一种内在的积极性和本能的冲动。解决外部压力可能要靠人,而解决内在的动力,没有市场规律的激励是不行的。
  从节能环节上看,但凡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企业是不会不考虑节能的。毕竟谁的能耗大,谁的成本就下不来,竞争优势就体现不了,就会落到赔本赚吆喝的地步。而一些竞争不充分的领域,如自然垄断或政策性垄断的企业,他们就不存在这种顾虑。他们可以恣意挥霍大把大把的能源而不用担心自己的利润,因为政府的价格保护使他们有恃无恐。去年上半年,单位能耗增加最多的,就是石油、石化、煤炭、电力等垄断性行业。因此,节能的瓶颈,当在垄断行业。而占据市场大部分份额的垄断行业如果不能引入竞争机制,不能进一步市场化,市场整体性的节能降耗恐怕还是一种奢望。
  从减排环节上看,市场的力量也是没有发挥出来。减排意味着增加成本,污染企业出于经济人的天性,对此肯定会有一种天然的抵触。要变企业的被动减排为主动减排,甚至让企业在减排中有利可图,就必须通过排污权有偿获取和交易制度的改革来实现。这一点上,国外已有很多成功的经验,而我们还只停留在试点的阶段上。
  无论是出于民生的考虑,还是出于自身发展的要求,垄断性行业的市场化改造都势在必行。许多发达国家的事实早已证明,行政性保护未必就能带来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市场化路径也未必就会危及一国的经济安全。就眼下来说,恰恰只有通过市场化和竞争,才能最有效地迫使垄断企业节能减排。
  同样的,无论是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考虑,还是出于寻找一种“内在动力”的追求,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改革也必须尽快推进。目前的迟缓,恐怕源于观念的滞后和技术的欠缺。我们应该让每一个地方政府都明白,污染物有一个合理排放或叫“最低容量”的问题,只要能够对其进行科学的测定,然后对各种排污权进行合理地配置,并尽快建立起排污权的交易市场,企业最终是会主动走向我们预定的目标的。
  总之,当多年的行政干预不能奏效的时候,我们确实需要寻找一种新的思路。这种思路,就在市场上。当然,如此强调市场的力量,并不是说政府从此就变得无关紧要了。相反,政府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仍然必不可少。地方政府如果仍把发展速度作为终极目标,或者在各种诱惑之下就被轻易地绑在企业的战车上,那么监督和引导作用仍然无从谈起。
  所以,要给这种新思路作一准确表述的话,那就是:行政与市场“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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